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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164K/2025-00104 [ 发文字号 ] 开州发改审〔2025〕259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21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州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装饰整改部分)总投资概算的批复

开州发改审〔2025259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州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装饰整改部分)总投资概算的批复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开州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装饰整改部分概算的请示》(开州卫文〔2025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州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装饰整改部分)初步设计的批复》(开州建初设〔20255号),结合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州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装饰整改部分)概算审核报告》(重同造字〔2025〕第A031号)。经研究,现将本项目总投资概算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

二、项目代码。2207-500154-04-01-839055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装修改造医技用房和保障系统,总建筑面积约9180.85平方米。

四、核定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核定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6735.95万元以内(分项构成详见附件1),其中:工程费用5971.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3.50万元,预备费320.76万元,资金来源: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法人多渠道筹资。

五、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做好投资控制,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总投资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总投资概算。

六、加强资金管理。本项目应在资金落实到位后实施,并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挤占、挪用其他项目资金。

附件:1.开州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装饰整改部分)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2.开州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装饰整改部分)概算评估报告(重同造字〔2025〕第A031号)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421


附件1

开州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装饰整改部分)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

费用名称

核定

金额

计费依据

工程费用

5971.69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43.50

1

临时设施费

29.86

2021概算定额-建筑安装编制办法》

2

项目建设管理费

91.66

2021概算定额-建筑安装编制办法》

3

建设工程监理费

125.71

2021概算定额-建筑安装编制办法》

4

环境影响评价费

2.00

业主提供合同

5

工程勘察费

23.89

2021概算定额-建筑安装编制办法》

6

工程设计费

115.51

2021概算定额-建筑安装编制办法》

7

施工图审查费

1.13

渝价〔2013423号文

8

工程保险费

23.89

2021概算定额-建筑安装编制办法》

9

安全生产保障费

29.86

2021概算定额-建筑安装编制办法》

预备费

320.76

(一+二)*5%

概算总投资

673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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