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州区2025年永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总投资概算的批复
重庆市开州区水土保持站:
你单位《关于审批开州区2025年永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概算总投资的请示》(开州水保站〔2025〕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局《关于开州区2025年永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开州水利行〔2025〕10号),结合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州区2025年永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概算审核报告》(重鼎运工咨〔2025〕第078号)。经研究,现将本项目总投资概算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开州区水土保持站。
二、项目代码。2309-500154-04-01-846579。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封禁治理3169.07公顷,护岸工程(河段中心线)170米,石坎坡改梯26.16公顷,保土耕作688.07公顷,坡面径流调控16.70公顷,并配套新修作业道路10.04千米、截排水沟4.03千米、沉沙池61口、新建蓄水池4座、堰塘整治11口,工程碑1座,封禁治理标牌4处,水土保持文化宣传3处。
四、核定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核定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1668.04万元以内(分项构成详见附件1),其中:工程费用1476.45万元、独立费用112.16万元,预备费79.43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项目法人多渠道筹资。
五、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做好投资控制,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总投资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总投资概算。
六、加强资金管理。本项目应在资金落实到位后实施,并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挤占、挪用其他项目资金。
附件:1.开州区2025年永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2.开州区2025年永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概算审核报告(重鼎运工咨〔2025〕第078号)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
开州区2025年永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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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费用名称 |
核定
金额 |
计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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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费用 |
147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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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工程 |
14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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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时工程 |
5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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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独立费用 |
1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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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管理费 |
14.32 |
渝建管〔2021〕80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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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3.62 |
按合同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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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勘察、设计费
(含预概算及施工图设计) |
38.22 |
按合同计取 |
|
4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5.00 |
按合同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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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11.81 |
按合同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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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程咨询费 |
12.55 |
渝建管〔2021〕80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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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程保险费 |
6.64 |
渝建管〔2021〕80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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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备费 |
79.43 |
(一+二)*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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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概算总投资 |
1668.04 |
一+二+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