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开州区2024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总投资概算的批复
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重庆市开州区2024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概算的函》(开州林函﹝2024﹞1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林业局《关于《重庆市开州区2024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开州林发〔2024〕53号)及《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林业局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4〕493号),结合重庆诚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庆市开州区2024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概算审核报告》(诚卓造价〔2024〕309号)。经研究,现将本项目总投资概算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
二、项目代码。2203-500154-04-01-413752。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总规模15.9万亩,其中人工造乔木林0.2万亩,退化林修复6.4万亩,封山育林9.3万亩。
四、核定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核定本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5767.41万元以内(分项构成详见附件1),其中:工程费用5264.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5.50万元,预备费167.2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5270万元,其余由项目法人多渠道筹资。
五、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做好投资控制,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总投资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总投资概算。
六、加强资金管理。本项目应在资金落实到位后实施,并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挤占、挪用其他项目资金。
开州发改函〔2024〕347号作废。
附件:1.重庆市开州区2024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2.重庆市开州区2024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概算审核报告(诚卓造价〔2024〕309号)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1:
重庆市开州区2024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费用名称 |
核定金额 |
计费依据 |
一 |
工程费用 |
5264.66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35.50 |
|
1 |
勘察设计费 |
96.5 |
按业主提供合同计取 |
2 |
造价咨询费 |
56.46 |
|
2.1 |
预算编制费 |
13.14 |
渝价〔2023〕428号文下浮20% |
2.2 |
施工阶段造价全过程控制费 |
43.32 |
渝价〔2023〕428号文下浮20% |
3 |
基建竣工财务决算费 |
8.82 |
渝价〔2011〕257号文 |
4 |
工程监理费 |
78.98 |
《造林工程计价定额》
(DB50/T707-2017) |
5 |
工程检查验收费 |
42.12 |
《造林工程计价定额》
(DB50/T 707-2017) |
6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52.62 |
《造林工程计价定额》
(DB50/T707-2017) |
三 |
预备费 |
167.25 |
|
1 |
基本预备费 |
167.25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5767.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