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你单位报送的《开州区南河流域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区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的初步设计评审意见(详见附件)和修改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 现对开州区南河流域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一)工程位置
开州区南河流域系统治理工程位于开州区铁桥镇、临江镇和中和镇境内,南河干流段河道治理起点位于五拱桥处,终点南河与映阳河汇口下游557m处三星桥;支流映阳河段河道治理起点位于三合场已修建河堤终点处,终点位于南河汇合口处;支流破石沟段起点位于汇河口上游298m处,终点位于南河汇河口处。
(二)工程任务
本工程以防洪护岸为主,兼有水土保持、美化环境等综合效益。
(三)工程规模
1.防洪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开州区防洪规划报告(2018~2035年)》,本次南河流域系统治理工程防洪标准:场镇段为20年一遇,其余河段为10年一遇。本次治理河段防洪标准按照10年一遇洪水位设计。
2.堤线、堤距及护岸高程。
在满足最小堤距和防洪要求、堤线平缓连接及有利行洪通畅前提下,结合场镇及景观规划,两岸堤线基本沿河槽岸坡脚布置。
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设计堤线总长59.319km,其中南河干流段长42.518km,支流映阳河段长16.591km,支流破石沟段长0.21km;本工程治理堤线总长16.158km,其中新建镇脚+生态护坡段长15.636km(镇脚+生态护坡段中南河干流段长9.698km,支流映阳河段长5.728km,支流破石沟段长0.21km);新建镇脚+护坡维持现状段长0.523km(镇脚+护坡维持现状中南河干流段长0.214km,支流映阳河段长0.309km)。
二、水文
同意采用余家水文站1967年~2015年实测暴雨资料,按推理公式法推算的工程河段设计洪水成果,南河河段控制断面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720m3/s,映阳河河段控制断面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821m3/s,破石沟河段控制断面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729m3/s。
工程河段内各支沟设计洪水采用余家水文站实测暴雨资料,按推理公式法推算的设计洪水成果。
基本同意根据余家水文站实测洪水系列,并结合施工设计要求划分施工时段,各时段按年最大值不跨期选择法,对各分期时段洪峰流量系列进行频率计算,并按面积比拟法推算至各工程河段的分期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三、工程地质
(一)工程区域地质环境及地震评价
工程区域地貌形态属渝东平行岭谷区,无现代活动断层,历史上未发生过中强以上破坏性地震,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小于0.05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
(二)基本同意工程区地质条件综合评价
(三)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调查评价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级别
堤防工程等级为5级,符合《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有关规定。
(二)堤型
对沿线为缓坡段岸坡、近期规划区或堤后有保护的农田的河段,采用“镇脚挡墙+生态护坡”方案,对已成挡墙和建筑物河段采用砼挡墙方案。
(三)工程总布置
1.护岸工程。
本工程设计堤线总长59.319km,其中南河干流段长42.518km,支流映阳河段长16.591km,支流破石沟段长0.21km;本工程治理堤线总长16.158km,其中新建镇脚+生态护坡段长15.636km(镇脚+生态护坡段中南河干流段长9.698km,支流映阳河段长5.728km,支流破石沟段长0.21km);新建镇脚+护坡维持现状段长0.523km(镇脚+护坡维持现状中南河干流段长0.214km,支流映阳河段长0.309km)。
2.清淤疏浚。
河道清淤共计12.9万m³;其中南河干流段清淤疏浚8.5万m³,支流映阳河段清淤疏浚4.3万m³,支流破石沟段清淤疏浚0.1万m³。
3.穿堤建筑物。
本工程新建排水箱涵16处,其中南河干流段新建排水箱涵8处,支流映阳河段新建排水箱涵8处。新建排水涵管13处,其中南河干流段新建DN1000HDPE排水涵管5处,支流映阳河段新建DN1000HDPE排水涵管11处。
4.下河梯步。
为方便居民出行,沿河设置45处下河梯步,其中南河干流段26处,支流映阳河段19处。
(四)主要建筑物设计
1.护顶措施。
堤顶道路宽3.0m,两侧设C20混凝土路缘石,尺寸为0.2×0.4m(b×h),临河侧设栏杆,高1.2m。路面为20cm厚的C20混凝土路面,下设30cm厚的级配碎石垫层。
2.护岸结构。
1)护岸结构。
堤身采用是三种堤型:新建C20砼镇脚+护坡维持现状堤型。
C20砼镇脚高2.5m,顶宽1.5m,迎水面垂直,背坡1:0.4。镇脚每隔10m或遇基础变化处均应设置横缝,横缝宽2cm,内以沥青杉木板填充。镇脚基础均置于基岩或砂卵石层,埋深不小于2.0m,嵌入基岩不小于0.5。
C20埋石砼镇脚+C20砼预制六棱块护坡。
镇脚为梯形断面,顶宽1.5m,高2.5m,迎水面垂直,背水侧坡度为1:0.4,采用C20埋石混凝土浇筑。镇脚在土基上每隔10m设结构缝,岩基上每隔15m设结构缝,遇高程有突变的地基、地质变化或结构连接处应增设结构缝,缝宽20mm,缝内填塞沥青杉木板。镇脚前采用厚50cm的M7.5浆砌块石护面,护面顶高程低于镇脚顶高程0.5m,后侧采用土石碾压回填。镇脚以上为坡率不陡于1:2.0的C20砼预制六棱块护坡,六棱块每边长25cm,厚度为15cm,中间设直径30cm孔洞。护坡顶部高于设计洪水位0.8m,堤顶设3.0m宽C20混凝土路面,临河侧设仿青石栏杆,栏杆高1.20m。
新建C20砼镇脚+C20砼格构护坡堤型。
C20砼镇脚高2.5m,顶宽1.5m,迎水面垂直,背坡1:0.4。镇脚每隔10m或遇基础变化处均应设置横缝,横缝宽2cm,内以沥青杉木板填充。镇脚基础均置于基岩或砂卵石层,埋深不小于2.0m,嵌入基岩不小于0.5m,镇脚前采用土石回填压脚,其上为M7.5浆砌块石护面厚0.5m。镇脚与堤顶间为土石碾压斜坡回填体,临水侧坡率为1:2.0,护坡结构采用C20砼格构护坡,砼格构宽0.2m,高0.3m,间排距2m×2m,菱形交叉布置,下铺0.12m厚碎石垫层,格构中间采用种植土回填并播撒草籽。堤顶道路部分段利用已成混凝土道路作为堤顶道路,新建堤顶道路为C20砼路面,宽3.0m,厚20cm,其下为0.3m厚碎石垫层。堤顶道路两端设C20砼路沿石,路沿石宽20cm,高50cm。堤顶临河侧设置仿青石栏杆,高度1.2m。堤顶道路填方段背水侧新建C20砼排水沟,净空尺寸为30cm×30cm,边墙及底板厚20cm。
2)回填料。
堤体填筑料利用开挖的土料和砂卵砾石料,其中:
土石混合料:使用部位位于各河段堤体填筑区。采用振动碾分层碾压填筑密实,部分采用人工夯实回填,填筑时应分层碾压,最大分层厚度0.3m。要求含石量不小于30%,压实度不得低于0.91,碾压干密度不小于19.0KN/m³,土石回填体要求不小于C=5kpa,φ=28°。
陆域回填料:使用部位位于堤后陆域回填区。要求不含垃圾、有机质土、耕作土等的任意料填筑压实,要求干容重不小于19KN/m³,压实度不小于0.91。陆域回填工程量不计入本工程,由场地平整时实施。
3.堤基处理。
镇脚挡墙基础置于砾砂土层,或者采用块碎石进行换填后的粉细砂土和粉土层。
挡墙、镇脚埋置深度不小于1.0m。
下阶段应根据水流条件、当地经验和实际开挖的地质条件复核基础处理及埋置深度设计,确保结构安全可靠。
4.河道疏浚。
本工程疏浚河段总长9909m。共12段,其中南河7段,映阳河4段,破石沟1段。以河道天然比降为控制标准,以设计拟定疏浚控制线为疏浚顶界线,按规定开挖坡比对河道进行疏浚,根据同类工程经验及本次斜坡稳定计算确定,本次疏浚段的开挖边坡坡比为1:2.0,疏浚深度0.5~1.0m。疏浚后河床底高程及岸坡应与河道上下游顺接。若遇已成建筑物为避免对已成建筑物产生影响,疏浚控制线应与已成建筑物预留2.0~3.0m安全距离。通过疏浚挖除河道污染物及堵塞物,可为水生态系统的恢复创造条件,为河道恢复自净能力创造条件。
5.排洪及排涝建筑物。
本工程河段大的排水沟共有支沟 15处,其中南河7处,映阳河8处,结合排水沟分布情况,根据工程布置分别处理,并根据防洪护岸工程回填情况结合排水沟增设箱涵共15处。本工程修建堤体后,堤顶高程高于现状地面线区域,堤后易形成内涝,设计上采用DN500HDPE穿堤涵管进行排水,以消除内涝影响。本工程共设穿堤涵管35处,其中南河20处,映阳河15处
6.下河梯步。
为了便于护岸检修和防洪抢险,工程河段两岸间隔约300m交叉布置下河梯道一座,共设置下河梯步55座。其中:南河段共36座,每座梯步宽3.0m,采用C20混凝土砌筑,断面尺寸为0.3×0.15m(宽×高);映阳河段共19座,每座梯步宽3.0m,采用C20混凝土砌筑,断面尺寸为0.3×0.15m(宽×高)。
五、施工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河段施工总工期为18个月。
六、工程占地
工程河段工程建设永久征地均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用地,临时占地40.3亩。
七、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设计。
八、工程管理设计
同意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为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工程管理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可行。
九、安全专篇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基本可行。在施工、运行及管理的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操作。
十、工程投资
(一)工程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及定额符合现行规定,各项费用基本合理。
(二)工程审定投资19951.4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部分总投资13337.21万元,其它投资6614.24万元,具体金额以发改委“概算批复”审定为准。
十一、其他
(一)在施工图设计时注意采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施工图和施工合同报开州区水利局备案。
(二)请你们督促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工程“四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同时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审定工程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工程如期建成。
(三)工程验收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及《重庆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办法》(渝水基﹝2011﹞61号)执行。
(四)该工程由我局负责质量监督。
(五)该工程主体工程动工前,项目法人应到开州区水利局办理开工许可手续,并向开州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安全监管备案。
(六)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应每月定期向区水利局报送基建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