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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7474W/2022-00082 [ 发文字号 ] 开州建初设〔2022〕19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12 [ 发布日期 ] 2022-04-20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刘伯承同志纪念馆及故居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开州建初设〔2022〕19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刘伯承同志纪念馆及故居提升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刘伯承同志纪念馆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刘伯承同志纪念馆及故居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申报资料及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功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该项目位于开州区盛山社区、赵家街道周都村,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纪念馆进行改陈布展1742平方米,对故居新建陈列室进行布展、对故居本体进行复原展示897平方米,文物建筑室内外修复272平方米,在纪念馆东部景区建设兵器陈列园1530平方米(园区面积6500平方米),文物库房改造100平方米,购置库房文物专用储藏柜架、恒温恒湿设备、文物囊匣及库房辅助装备等,并完善零星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详细内容以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二、工程概算

该项目总投资4131.27万元(最终以批准的总投资概算为准)。

三、专家审查意见及设计单位回复

见附件1

四、其他

(一)施工图审查阶段设计单位应设专篇对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说明。

(二)本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附图后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变更,必须严格遵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属于《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分类表》(见附件2)中的设计变更行为,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三)本批复下达后6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审图机构审查;审图机构必须根据本批复以及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应及时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附件:1.开州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回复表(审查专家:陈晓晖、岳占东

2.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分类表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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