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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3678/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关于认真学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开州财会发〔20234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关于认真学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印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财会〔20231号),现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给予公告,并根据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是大力宣传学习。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财务会计人员认真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专题学习,深入宣传、教育引导;全体财务会计人员应自觉践行“坚持自律、守法奉公,坚持准则、守信敬业,坚持学习、守正创新”职业要求。二是指导选人用人。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用人单位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主动将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选用财务会计人员的重要标准。

附件:《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坚持诚信,守法奉公。牢固树立诚信理念,以诚立身、以信立业,严于律己、心存敬畏。学法知法守法,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维护会计行业声誉。

二、坚持准则,守责敬业。严格执行准则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勤勉尽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敢于斗争,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

三、坚持学习,守正创新。始终秉持专业精神,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持续提升会计专业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动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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