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公交IC卡发行使用管理办法开州区公交IC卡发行使用管理办法 (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开州区公交IC卡发行使用管理办法
(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我区公交IC卡发行、使用和管理,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一卡通健康发展加快实现互联互通的指导意见》《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5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交IC卡发行
(一)发行单位: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开州交运通IC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IC卡服务中心)负责公交IC卡的发行、充值、换卡、挂失、年检、查询等业务。
(二)公交IC卡种类:分为五种,即敬老卡、爱心卡、优惠卡、学生卡、普通卡。
(三)发行对象:敬老卡、爱心卡、优惠卡、学生卡面向开州籍(非开州籍公民需提供由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法定免减乘车人群发行,普通卡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自愿办理。敬老卡发行范围为年满6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爱心卡发行范围为一二级残疾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优惠卡发行范围为三四级残疾人;学生卡发行范围为城区小学1~6年级学生,超出学籍范围按照普通卡标准办理公交IC卡。
二、公交IC卡办理
办理公交IC卡需向IC卡服务中心缴纳工本费,因本人保管和使用不当造成公交IC卡损坏、遗失的,补办时需向IC卡服务中心缴纳工本费。自愿办理,不退卡。
(一)敬老卡
区卫生健康委委托IC卡服务中心办理。年满65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在IC卡服务中心办理。
(二)爱心卡
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IC卡服务中心办理。一二级残疾人、“三属”、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在IC卡服务中心办理。
(三)优惠卡
区残联委托IC卡服务中心办理。三四级残疾人持相关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在IC卡服务中心办理。
(四)学生卡
区教委委托IC卡服务中心办理。城区小学1~6年级学生,持就读学校学籍信息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在IC卡服务中心办理。
(五)普通卡
普通卡在IC卡服务中心自愿办理。
(六)敬老卡、爱心卡、优惠卡和学生卡办理程序
在IC卡服务中心指定地点领取办理号和《申领表》——按规定填写并附证件复印件——办卡员接件审核——向IC卡服务中心缴纳公交IC卡工本费——照相(免费采集)——领卡。
三、公交IC卡使用
所有启用公交IC卡收费系统的开州区公交车均可使用。
(一)充值
持卡人持卡在IC卡服务中心指定地点办理现金充值业务(或使用其他充值方式),所有卡种均按10元的整数倍自行充值,卡内余额限额1000元。
(二)消费规则
敬老卡、爱心卡:限本人使用,不得买卖、转借、涂改。持卡人持卡免费乘车,乘车只做刷卡记录,同一车次10分钟内不能连续刷卡,全年虚拟录入900次(每月限乘75次,月底自动清零),月乘坐超过75次或超过年检时间未年检的,需按现行票价自行付费乘车。此卡贴照片、记名、可挂失、需年检。
优惠卡:限本人使用,不得买卖、转借、涂改。持卡人持卡乘车享受现行票价的5折优惠,同一车次10分钟内不能连续刷卡。超过年检时间未年检或卡内余额不足的,需按现行票价自行付费乘车。此卡贴照片、记名、可挂失、需年检、余额可跨年月使用。
学生卡:限本人使用,不得买卖、转借、涂改。持卡人持卡乘车享受现行票价的5折优惠,同一车次10分钟内不能连续刷卡。此卡贴照片、记名、可挂失、需年检、余额可跨年月使用。
普通卡:持卡人持卡乘车,按照价格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享受优惠,如卡内充值金额不足一次性乘车消费金额,按实际票价付费或使用其他支付方式购票乘车。此卡不记名、不挂失、不需要年检、余额可跨年月使用。
(三)使用注意事项
持卡人乘车刷卡时应主动向驾驶员出示公交IC卡(有照片一面),然后将卡片靠近车载POS机的感应区(5厘米以内)刷卡,刷卡后车载POS机亮灯,并发出相应的响声和语音提示(具体提示内容以公交IC卡发行单位设置为准)。公交IC卡不能重叠、重压、刻划、弯折、浸水、打孔、软化,应远离高压、强电、强磁或低温、高热环境,避免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接触。
(四)下列情形,乘车人应主动按现行票价付费乘车
1.敬老卡、爱心卡当月虚拟乘坐次数用完。
2.敬老卡、爱心卡、优惠卡、学生卡未年检或列入黑名单。
3.法定免费和优惠乘车人群未持有公交IC卡乘车。
(五)下列情形,乘车人按相关规定享受免减优惠乘车
1.车载POS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持卡人将公交IC卡交公交车驾驶人员验证后按规定免费或优惠购票乘车。
2.非开州籍法定免费和优惠乘车人群将相关有效证件交公交车驾驶人员验证后按规定免费或优惠购票乘车。
3.1.3米以下儿童由监护人带领免费乘车。
4. 现役军人凭相关有效证件免费乘车。现役军人乘车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相关有效证件,并自觉接受公交车驾驶人员查验。严禁冒用、借用他人证件。
四、公交IC卡质保
公交IC卡的使用质保期限为1年,卡片在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人为损坏除外)的,持卡人持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IC卡服务中心免费换取新卡;卡片因人为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持卡人持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在缴纳换卡费后换取新卡。
换卡业务受理5个工作日内办理新卡,新卡质保期重新计算。
五、公交IC卡挂失
公交IC卡申请挂失,持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IC卡服务中心线下办理或通过“交运通”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挂失后不能解挂。公交IC卡申请补办,持卡人需持相关优待伤残证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IC卡服务中心线下办理,业务受理5个工作日后办理新卡。记名卡挂失后补办,原卡内剩余消费金额(或虚拟次数)转入新卡。
六、公交IC卡年检
(一)敬老卡、爱心卡、优惠卡
需每年年检一次,年检时间为持卡人每年生日所在月。超期该卡将不能正常使用,应按现行票价付费乘车。年检时由持卡人持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相关优待伤残证件,在IC卡服务中心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年检的,可延期办理。
(二)学生卡
需每年年检一次,年检时间为每年7、8月份,期限2个月。超期该卡将不能正常使用,需按现行票价自行付费乘车。年检时由持卡人持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在IC卡服务中心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年检的,可延期办理。
七、公交IC卡监管
(一)持卡人同时符合办理敬老卡、爱心卡和优惠卡的,只能办理一种卡类。所有记名卡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使用。盗刷、冒用记名卡的,当场予以暂扣公交IC卡并交区道路运输机构处理。记名卡恶意交由他人使用的,列入公交IC卡系统黑名单,2年内不予办理。
(二)公交车驾驶人员、管理服务等人员刷卡套用财政补贴资金查证属实的,扣发该车当年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实际补贴。同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公交运营企业进行处理。
(三)公交运营企业应加强对公交车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对公交车拒载持有敬老卡、爱心卡、优惠卡和学生卡特殊群体查证属实的,纳入公交运营企业年度信用管理考核。
(四)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主导公交IC卡发行,区道路运输机构负责公交IC卡发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区道路运输机构设立公交IC卡服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52266886)。
(六)区财政部门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资金专项检查,依法对隐瞒、截留、挪用、骗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企业和个人的财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公交IC卡、车载POS机等载体广告内容须健康、美观,并报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八、区财政公益性补贴
(一)敬老卡、爱心卡、优惠卡实行公交企业平均每车每年公益性刷卡补贴封顶结算,补贴额度由区财政部门进行成本监审后核定。
(二)普通卡优惠部分由区财政部门负担。
九、资金清算模式
按照政府监管、行业应用、第三方运营的模式管理开州区公交IC卡的运行。公交IC卡在办理、消费、结算环节均需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区财政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同时,所有的卡类均采用预充值(次)的模式实现刷卡乘车。
非财政补贴资金结算。IC卡服务中心接收到公交刷卡数据后,每日进行数据清分处理。资金结算方式由公交运营企业与重庆交运城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确定。
十、附则
(一)部门具体职能因机构改革发生转变的,相关事务调整划转至承接职能的部门。
(二)本办法所称“相关有效证件”包括: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盲人证、一二级、三四级残疾人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士(警士)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官(警官)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证、“三属”优待证。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开州区公交车IC卡发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州交发〔2018〕11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