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5月26日,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荆委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明主持召开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为贤、李云飞、赵新华出席,副区长肖育斌,区法院院长喻志强,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德伟,区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实施小组关于《开州区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送审稿)》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新任命人员任前表态发言,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不是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及相关负责人、个别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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