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
2022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62元,比上年增长7.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44元,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78元,增长7.8%。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2,较上年下降0.05。
全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764元,比上年增长8.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346元,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744元,增长6.5%。全区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62%,比上年上升0.0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38.5%,农村为38.8%。
表7 2022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速度
指标名称 | 全区居民 | 城镇常住居民 | 农村常住居民 | |||
绝对额 | 比上年 | 绝对额 | 比上年 | 绝对额 | 比上年 |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30762 | 7.9 | 41344 | 5.6 | 19478 | 7.8 |
工资性收入 | 14951 | 8.0 | 22411 | 5.0 | 6995 | 8.1 |
经营性收入 | 7696 | 5.3 | 8391 | 4.5 | 6954 | 5.4 |
财产性收入 | 1656 | 11.8 | 2825 | 8.4 | 410 | 9.0 |
转移性收入 | 6460 | 9.7 | 7718 | 7.5 | 5118 | 10.7 |
图5 2022年全区居民消费支出及结构
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6万人,比上年增长17.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5.69万人,下降0.4%;领取城镇养老保险金人数9.68万人,增长8.6%,发放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金金额22.56亿元,增长13.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81万人,增长4.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1.06万人,下降3.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61万人,增长4.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86万人,增长5.7%。
2022年全年全区共有19.26万人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5.0万人次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低保金3.12亿元。年末特困人员1.12万人,全年特困人员救助13.63万人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资金1.29亿元。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17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81元/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932元/月,其中,集中供养孤儿补助标准1582元/月,社会散居孤儿补助标准1382元/月。
年末全区优抚对象8215人;全年结婚登记6681对,离婚登记1894对;全年火化遗体1194具,火化区火化率50%。全区拥有社区服务中心112个,救助管理站1个,儿童福利院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