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城区实施高排放柴油货车禁限行措施的通告》公众意见的函

日期:2025-11-21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征求《城区实施高排放柴油货车禁限行措施的通告》公众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我实施开州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城区实施高排放柴油货车禁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及说明(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1121日至2025121日,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局。

联系人:张梦林;联系电话(传真):023-52661128;电子邮箱:578670258@qq.com

附件:1.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2.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 重庆市开州区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城区实施高排放柴油货车禁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20251121


附件1

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一、必要性

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禁限行措施是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需要。我机动车保有量36.7万辆以上,交通源产生的颗粒物占总排放量的30%以上,其中占全汽车保有量约1.4%的国三和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是排放量重要来源。本次限行措施实施后,对减少污染物排放将起到明显作用,有利于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依据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对高排放机动车采取限制路段、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重庆市国四国三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渝环〔202568号)要求“依法深化高排放车辆限行”。目前,全国已有多城市实施了国三、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限行措施,对缓解交通压力和改善空气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限制范围、时间及对象

一是分阶段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从20251220日开始实施,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从202671日开始实施。

禁限行范围:城区南山东路南山中路南山西路福音街开州大道西(福音街路口至滨湖西路路口)滨湖西路滨湖中路滨湖东路及所合围的区域滨湖北路(通湖街路口石龙大桥北桥头开州故城北环路路口)举子大道(凤凰梁大桥南桥头至南山东路金科转盘)

三是根据公安系统导出数据进行分析,限行主要影响高排放车约0.5辆,其中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0.1辆,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0.4辆。

四、有关建议

建议相关车主,一是积极申请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和更新为新能源车补贴,及时淘汰更新高排放柴油货车。二是将车辆出口或转移到其他不受限行影响的区域使用。


附件2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城区实施高排放柴油货车禁限行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优化调整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从20251220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城区南山东路南山中路南山西路福音街开州大道西(福音街路口至滨湖西路路口)滨湖西路滨湖中路滨湖东路及所合围的区域滨湖北路(通湖街路口石龙大桥北桥头开州故城北环路路口)举子大道(凤凰梁大桥南桥头至南山东路金科转盘)

二、从202671日起,每天7:00—22:00禁止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城区南山东路南山中路南山西路福音街开州大道西(福音街路口至滨湖西路路口)滨湖西路滨湖中路滨湖东路及所合围的区域滨湖北路(通湖街路口石龙大桥北桥头开州故城北环路路口)举子大道(凤凰梁大桥南桥头至南山东路金科转盘)

三、对违规驶入禁限行区域或道路的高排放柴油货车,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四、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医疗救护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等不在限行对象范围内。

五、本通告自20251220起实施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