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一)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决定
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一)
谭民生:
我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撤销原开县铁桥镇民政办于2007年1月11日办理的谭燕平与谭民生的结婚登记(结婚证字号:渝开结字250700008号)。
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事先告知书》(开州民撤告字第2号)。你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你见公告后应及时到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领取《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事先告知书》(开州民撤告字第2号),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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