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及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的通知
开州扶办发〔2021〕8号
重庆市开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 庆 市 开 州 区 财 政 局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产业发展及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渝扶办发〔2020〕82号)文件要求,经镇乡街道申报、专家评审会审定,现将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及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766万元(详见附件)。
二、各实施单位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32号)、《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点多面广量大涉农项目“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州府办发〔2019〕94号)文件要求,完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及实施方案,严格遵守各行业管理相关规定,遵守各行业技术规程,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生态保护和用地法律法规,同时按公开公示要求进行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各实施单位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各环节监管,确保项目扶贫对象精准,确保发挥扶贫效益,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实施完毕后,镇乡(街道)组织专项验收。实施单位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
附件:开州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及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计划表
重庆市开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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