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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鲁渝扶贫协作消费扶贫财政援助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6-03

 

开州扶组办发﹝2020﹞79号

重庆市开州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鲁渝扶贫协作消费扶贫财政援助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开州区鲁渝扶贫协作消费扶贫财政援助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开州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重庆市开州区鲁渝扶贫协作消费扶贫

财政援助资金使用方案

为深入推进鲁渝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工作,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优化调整鲁渝扶贫协作山东省财政援助资金使用方向的通知》(渝发改振兴〔2020〕248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支持对象

对在山东(潍坊)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店、开展扶贫产品推介,以及组织开州扶贫产品销售到山东的生产、销售、电商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和对组织开展扶贫产品宣传营销推广、潍坊开州两地文化交流对接互访及东西部扶贫协作主题宣传报道等活动的有关单位进行财政援助资金补贴。

二、支持措施

(一)对潍坊市大中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经销企业设立开州扶贫产品专柜、专区、专店,给予租金、装修装饰等补助,每个专柜按实际投入资金的100%进行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个专区按实际投入资金的50%进行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个专店按实际投入资金的50%进行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以上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资料:一是向潍坊市商务局、开州区商务委提交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需经潍坊市商务局、开州区商务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二是向潍坊市商务局提交《鲁渝协作消费扶贫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附营业执照、专柜专区专店投入明细及发票、采购协议(合同)、销售情况、专柜专区专店图片等资料,经潍坊市商务局初审合格后,转交开州区商务委审核确定,其补助资金由开州区商务委根据审核补贴金额划转给有关企业。

联系人:开州区商务委流通运行科陈瑞

联系电话:023-52218523

(二)对有关单位组织开州区扶贫产品到山东省举办扶贫产品推介会,对发生的搭建展台、扶贫产品宣传策划、推介、展示费用,以及运输扶贫产品的物流费等给予全额补助。对有关单位组织开州区扶贫产品参加潍坊市及山东省内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等展示展销活动,给予展位费、物流费、必要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补助。鼓励有关单位单独或与山东省有关单位一道开展扶贫产品线上营销推介活动,对筹办单位发生的策划、制作、宣传、营销等费用给予全额支持。

申报资料:向开州区商务委提交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需经开州区商务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同时提交《鲁渝协作消费扶贫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附营业执照、宣传策划方案、参展图片、投入明细及发票等相关资料,经开州区商务委审核后给予补助。

联系人:开州区商务委流通运行科陈瑞

联系电话:023-52218523

(三)对销售开州区扶贫产品到山东的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线上销售开州区扶贫产品到山东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按实际发送物流费用的70%给予补贴。

申报资料:提交《鲁渝协作消费扶贫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附营业执照、销售协议/采购协议、第三方物流发票或快递物流票据等相关佐证资料。市场主体可直接向开州区商务委申请并经审核后给予补助;其中潍坊市市场主体须向潍坊市商务局申请并经初审合格后,交开州区商务委审核确定,其补贴资金由开州区商务委根据审核补贴金额划转给申报单位;对于山东省境内(潍坊市除外)的其他市场主体由潍坊市商务局商请当地商务局初审合格后,转交开州区商务委审核确定,其补贴资金由开州区商务委根据审核补贴金额划转给申报单位。

联系人:开州区商务委流通运行科陈瑞

联系电话:023-52218523

(四)对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潍坊开州两地文化交流对接互访及东西部扶贫协作主题宣传报道等活动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总费用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资料:由实施单位提交审定的文化展览、产品展销、文化交流、对接互访等活动方案,与媒体或产品供应商签订的协议,活动或媒体宣传成果资料,活动或宣传产生的发票。经区商务委审核后将费用拨付实施单位。

联系人:开州区商务委流通运行科陈瑞

联系电话:023-52218523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消费扶贫作为鲁渝扶贫协作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主动加强与山东省潍坊市对口市区县对接,推动开州扶贫产品销售到山东各地,帮助贫困户脱贫增收,助力限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商务委、区财政局要加强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督,确保使用精准、拨付及时,各企业于次季度首月10日内将上季度相关资料分别提交到开州区商务委、潍坊市商务局进行审核兑现。区发改委负责调度安排山东省财政援助资金予以支持和保障,用于补贴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对口市、区年度财政援助资金的10%。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积极推介开州扶贫产品,收集山东省采购需求信息,协调山东省各方定点采购开州扶贫产品。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镇乡街道、区级部门要加大鲁渝扶贫协作消费扶贫财政援助资金支持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和指导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据实申报,同时摸清农产品产销情况,积极动员开州区各类市场主体与潍坊市相关单位开展合作,有效推动开州区扶贫产品销售。

(四)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为准确掌握和了解辖区农特产品销往山东的相关情况,请各镇乡街道于每月末5日内向区商务委报送开州区鲁渝消费扶贫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附件1

鲁渝协作消费扶贫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


法人

代表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实施时间


实施
地点


项目实施费用


申报资金(万元)


项目实施情况


本单位所填报数据及所提交的有关资料真实有效,特申请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如有虚假等不实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相关佐证资料。

                        负责人人(签字):

                                                                                    日(单位盖章)

验收意见

                                       

商务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

商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

商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附件2

2020年开州区鲁渝消费扶贫情况统计表

企业名称

“渝货进山东”

线下销售情况

线上销售情况

产品名称

销售数量(吨)

销售地点

销售金额(万元)

产品名称

销售数量(件)

销售地点

销售金额(万元)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备注:此表由各镇乡街道负责统计辖区龙头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填报,将作为企业申请鲁渝消费扶贫专项资金的依据,请各单位认真填报,6月30日前进行第一次报送,联系人:区商务委陈瑞,联系电话:15823259817,邮箱:2290243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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