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商发〔2020〕49号
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申报支持商贸服务业稳定发展
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内有关企业:
为落实《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支持商贸服务业稳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0〕29号)精神,现就申报支持商贸服务业稳定发展政策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实际减免中小微企业租金的商贸综合体、商务楼宇等房产出租方;
(二)2020年在库的开州区限额(规模)以上民营商贸企业。
二、申报资料
(一)符合申报租金减免补贴的提交下列纸质资料:
1. 资金申报表(附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4. 减免租金月数、金额、承租方确认证明等材料;
5. 所属期2019年度租金收入及缴纳增值税和房产税的缴税、完税证明。
(二)符合申报限额(规模)以上商贸企业补助的提交下列纸质资料:
1. 资金申报表(附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所属期2019缴纳增值税缴税、完税证明。
三、申报程序
1.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6月26日前向区商务委提交申报资料;
2. 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逐户审核;
3. 审核结果公示;
4. 拨付资金。
四、申报要求
(一)《重庆市开州区支持商贸服务业稳定发展政策补助资金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余资料只提交一份,申报材料须经企业法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提交至区商务委(303办公室),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联系人:李丹、王继禄;联系电话:52218518、52218510。
(三)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后立即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重庆市开州区支持商贸服务业稳定发展政策补助资金申报表
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重庆市开州区支持商贸服务业稳定发展
单位名称 | 通信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租金减免补贴 | 实际缴税(元) | 申报补助(元) | ||||
限额(规模)以上商贸企业补助 | 实际缴税(元) | 申报补助(元)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申报补助资金真实性承诺书
| 重庆市开州区商务委: 我公司声明:此次申报的 项目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数据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 位(盖章) 单位法人签名(手写): 时 间: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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