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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开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2—2028年)(征求意见稿)》的草案解读

日期: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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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建设“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开州目标,展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城市实力、塑造城市形象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向往的现实需要。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渝环办〔20208 文件要求,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了《重庆市开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2—2028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规划》相关内容,现对《规划》作如下解读:

一、《规划》总体思路

规划》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深刻把握开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现实状况与面临形势的基础上,立足于加快建设“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立足于加快建设“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明确了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范围与时限、总体目标与具体指标、建设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等,是擘画未来全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文件和行动纲领。

二、《规划》主要内容

1.重点任务。

《规划》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目标和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确定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制度。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3.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筑牢重要生态安全屏障。4.推进产业绿色转型,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5.改善生态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幸福家园。6.繁荣发展生态文化,助推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2.重点项目。

围绕成功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标,突出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关系,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规划》重点项目主要包括生态制度、生态环境质量、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经济构建、生态人居环境、生态文化建设五个领域、十三个类别,共63个重点项目,涉及投资约39.3亿

三、《规划》主要目标

2024年,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开州特色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进一步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协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初步构建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成功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6年成功建成“人文宜居,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8年,进一步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探索实践,进一步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走出一条具有开州特色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努力将开州区打造成为万达开川渝统筹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标杆。

四、《规划》指标体系

2-1 开州区建设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目标值

领域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A)

分值

现状值

目标值

2024年)

目标值(2028年)

2019

2020

2021

一票否决情形

1

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规划正式发布实施且实施2年以上,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实行一票否决

/

/

/

印发实施

实施

2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线一单等制度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和市级总体部署有效开展。

一票否决情形

一票否决情形

一票否决情形

3

近两年按要求完成国家和重庆市下达的生态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

4

按计划完成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点问题整改。

5

近两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市委、市政府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

6

近两年区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未出现 明显变差”“显著变差

7

市级生态环保实绩考核片区内区县排名名列前茅。

1

区县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有效开展

2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2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0

2

21

21

22

力争大于22

基本达到23

3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开展

2

开展

开展

开展

完善

完善

4

河长制

全面实施

2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5

环境空气质量

%

优良天数比例85

2

96.2

97.8

96.7

96

96

ug/m3

PM2.5浓度37

2

30

26

26

力争小于26

力争小于26

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2

无重污染天气

无重污染天气

无重污染天气

无重污染天气

无重污染天气

6

水环境质量

%

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2

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无劣V类水体

2

无劣V类水体

无劣V类水体

无劣V类水体

无劣V类水体

无劣V类水体

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

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7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建立

2

建立

健全

健全

健全

健全

8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2

100

100

100

100

100

9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100

3

城区100,乡镇完成上级考核要求

城区100,乡镇完成上级考核要求

城区100,乡镇完成上级考核要求

城区100乡镇完成上级考核要求

城区100,乡镇完成上级考核要求

城区100,乡镇完成上级考核要求

2

10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60

3

69.340

70.698

/

力争达到71

基本达到72

60A55

2

55A50

1

11

森林覆盖率

山区

%

60

2

53.8

55

56.1

力争达到56.4

力争大于60

60>A55

1

丘陵地区

%

40

2

/

/

/

/

/

40>A35

1

山区丘陵比例差距小于20%

%

加权值

2

/

/

/

/

/

加权值>A(加权值5

1

12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4

生态保护红线:1120.9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地:46478.4777公顷

生态保护红线:1120.9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地:46478.4777公顷

生态保护红线:1120.9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地:46478.4777公顷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13

生物多样性保护

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

外来物种入侵

执行

2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14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建立

2

建立

建立

建立

完善

完善

15

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点问题整改率

%

80

3

100

100

100

100

100

80>A65

1

16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100

2

100

100

100

100

100

100>A90

1

1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3

0.612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0.600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0.472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1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3

58.0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45.0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37.9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19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2

5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5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20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2

100

100

100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21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85

2

85

86.5

90.50

力争达到91

基本达到92

70

2

93.83

95

95

力争大于95

力争大于95

75

2

80

79

87.78

力争达到88

力争大于88

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

2

65.73

94.01

99.96

99

100

80>A70

1

23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80

2

80

80

80

力争大于80

力争大于80

80>A70

1

24

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

%

50

5

/

35

35

50

50

50>A40

4

40>A30

3

25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85

2

76

81

85

力争大于85

力争大于85

85>A75

1

26

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率

%

95

3

/

92.28

93.38

力争达到95

力争大于95

95>A90

2

27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5

3

100

100

100

100

100

95>A90

2

28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15

2

14.74

15.69

16.90

力争达到17

力争大于17

15>A12

1

29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2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30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50

2

/

48

50

力争大于50

力争大于50

31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开展

2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32

生态环境案件办结率

%

90

2

100

100

100

100

100

90>A80

1

33

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项目

10

2

10

10

10

力争大于10

力争大于10

34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100

2

100

100

100

100

100

35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2

100

100

100

100

100

36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80

2

78.07

94.50

94.97

力争达到95

力争大于95

80>A70

1

37

中小学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开展

2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38

生态环境教育基地

1

2

1

2

2

2

2

五、《规划》主要任务

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开州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水平将显著提高,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区域环境面貌和环境质量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区域水环境、空气环境将达到和保持在一个相对优良的状态,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得到提升,生态功能得到增强,为生态城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空间。全面提升城市形象。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开州区展现在广大市民面前,使开州区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宜居城区。


政策原文: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2—202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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