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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晓芬同志挂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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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府人〔20162

 

 

开县人民政府

关于黄晓芬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黄晓芬同志为开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特此通知

 

 

 

开县人民政府

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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