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晓芬同志挂职的通知
开县府人〔2016〕2号
开县人民政府
关于黄晓芬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黄晓芬同志为开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特此通知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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