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府人〔2013〕52号
开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先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刘先春同志为开县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局长;
周晓青同志为开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局长;
刘益楠同志为开县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局长;
廖启森同志为开县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局长;
项小燕同志为开县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副局长;
熊毅、邹兰英同志为开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副局长;
张汉洲、廖贵慈同志为开县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副局长;
黄礼中同志为开县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副局长;
朱文明同志为开县监察局第六监察分局副局长。
免去
刘益楠同志的开县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周晓青同志的开县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刘先春同志的开县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黄礼中同志的开县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项小燕同志的开县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张汉洲、廖贵慈同志的开县监察局第六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朱文明同志的开县监察局第七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熊毅、邹兰英同志的开县监察局第八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肖伟同志的开县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开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1日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