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字体:

开州府办发202514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增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计划。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起草单位要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予以重视,加强对文件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起草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落实工作任务,把握好时间节点,按计划推进文件制定工作。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未列入制定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制定;确需增补的,应当提出书面补报立项申请,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制定。

二、规范制定程序,确保文件质量。各起草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经公开征求意见的不得报送合法性审核,未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区政府集体审议。在起草过程中,起草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协调,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同时,采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时,要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的意见起草单位对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未采纳的要以适当方式反馈并说明理由。

三、及时公开解读,回应群众关切。起草单位应当自规范性文件成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未经公开发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同时,起草单位应当运用文字、图表图解、动画、音频视频等2种以上展现形式,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时限)、注意事项以及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和专业名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对比等作解释性说明,以增进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

四、加强档案管理,实行全程记录。按照“谁起草,谁归档”的原则,起草单位应当及时将规范性文件申请立项、起草论证、会商研究和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以及文件的公布、解读、备案、执行、清理、后评估等制定和管理全过程形成的案卷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规范建立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一件一档”,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全过程可查阅、可监督、可追溯

附件2025年度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文件名称

起草单位

决策

时间

1

开州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区发展改革委

2025.8

2

开州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修订)

区科技局

2025.11

3

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区公安局

2025.10

4

开州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区民政局

2025.11

5

开州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

区生态环境局

2025.5

6

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区水利局

2025.6

7

开州区促进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区商务委

2025.5

8

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区林业局

2025.6

9

开州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区招商投资局

2025.8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