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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3-02543 [ 发文字号 ]开州府令〔2023〕2号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09-07 [ 发布日期 ]2023-09-11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

开州府令20232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

当前,我正经历连晴高温天气,森林火险等级高。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202397日至森林草原红色预警解除

二、封山区域

开州区范围内南山山脉(赵家街道、铁桥镇、巫山镇、五通乡、岳溪镇、南门镇,铁峰山山脉(长沙镇、岳溪镇、南门镇),雪宝山山脉(雪宝山镇、满月镇、关面乡)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要加强设卡检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国家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街道)、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52661119)。

此令。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20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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