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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2-00001 [ 发文字号 ]开州府办发〔2021〕74号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成文日期 ]2021-12-25 [ 发布日期 ]2021-12-30 [ 体裁分类 ]规划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2174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十四届区委常委会第212次会议、十七届区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5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十三五”期间,开州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狠抓生态保护与修复,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四五”时期是全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背景下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关于制定开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重庆市开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全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在全区上下凝聚起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各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如期实现,为推动“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产业转型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采取“行业限制+区域限制”严控生态环保“负面清单”,将印染、煤电等6类项目列入“限制类”,淘汰关闭煤炭、水泥、造纸、砖瓦窑等落后产能企业86家,单位GDP能耗、水耗分别较2015年下降38.8%和35.5%,超额完成节能降耗任务。在产业生态化方面,白鹤电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温泉水泥节能减排,赵家生物医药、临江智能家居等一批绿色产业不断得到培育,新兴制造业占比提升至25%;在生态产业化方面,充分利用高水平保护下的汉丰湖和雪宝山等生态资源,基本形成环汉丰湖生态休闲旅游和雪宝山避暑养生的发展格局,“看雪宝山美景,游汉丰湖风光”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理念的开州实践,国际摩托艇大赛、汉丰湖环湖马拉松、水上欢乐季等赛事活动迎来八方游客,以汉丰湖珍稀鸟类中华秋沙鸭为原型进行设计创作的旅游形象大使美名远扬,2020年全年累计接待游客首次突破1100万人次,相比2015年提升52.7%,旅游收入由2015年31亿元增至65亿元。

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1070.61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7.01%,编制完成开州区“三线一单”,以落实“三线一单”为抓手,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贯彻新型城镇化理念,学习借鉴“公园城市”建设经验,进一步优化完善城市发展定位、规划布局,做好“山湖城人景产”文章,着力打造生态之城、运动之城、休闲之城、康养之城,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4%,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平方米,滨湖宜居城市魅力不断彰显。完成全区所有煤矿关闭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绿色矿山建设、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完成露天矿山整治32个、绿色矿山建设8个、历史遗留关闭矿点复垦53个。深入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累计造林43.5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提升至55%。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保护与恢复湿地5.5万亩,治理石漠化和水土流失面积290余平方公里。在消落带治理方面,探索出林泽工程、基塘工程、鸟类生境重建工程、小微湿地建设等系列治理模式,汉丰湖消落带湿地治理模式为全国乃至世界解决消落区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全面展开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

在碧水保卫战方面,深入实施汉丰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全区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管住入湖污水源头。城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升级改造,全面达到一级A标排放标准,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改造。完成21个乡镇二三级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2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升级改造工程,建成投用农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88座。完成鲤鱼塘水库等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任务和临江镇、正安街道、白鹤街道三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截至2020年底,流域水质总体稳定保持Ⅲ类,主要河流7个区控以上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8.6%,城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90.5%。

在蓝天保卫战方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燃煤锅炉淘汰,完成开州水泥、白鹤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实施秸秆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施工和道路扬尘等重点领域大气污染专项整治,着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2020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56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3%,在全市26个区中位列第一名。

在净土保卫战方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成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固废全部实现综合利用,白鹤电力灰渣场整治全面完成;完成医疗废物处理厂扩容升级,建成医疗废物运输队,全区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建成污泥协同焚烧装置,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处置,污泥处理能力得到提升;建成危险废物中转站,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城市、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100%。

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修订《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2021〕—11),健全覆盖区级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公民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工作程序规定》《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办机制(试行)》等责任监督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全面深化“放管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线解决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利用移动执法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测等大数据手段推行“非现场式”执法,推行“网上办”等便捷审批措施,严格落实豁免审批相关规定,提升“两个正面清单”效能。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在全市率先实现排污许可登记和发证“双清零”,被评为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先进集体,同时,不断加强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自行监测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排污许可“一证式”的管理作用。常态化实施《重庆市开州区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开州府办发202035),与万州、云阳、开江等上下游毗邻区域深化协同治理。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建设,以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企业等为重点,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完成风险源“一源一事一案”编制,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生态文化不断培育。坚持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各级各类培训体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结合“6·5世界环境日”、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周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区级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和媒体间的互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攻坚战污染·绿色促发展”“智慧生态”等生态环保短视频拍摄展播活动,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城乡居民生活方式、消费理念绿色化。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十进”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不断激发全民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热情,生态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专栏1 开州区“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

2015

水平值

2020

目标值

2020

完成情况

生态空间

1.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占幅员面积比例(%

达到重庆市要求

27.01

2.林地面积总量(万亩)

370

386.4

386.6

3.湿地面积总量(万亩)

12.08

12.3

13.1

4.森林覆盖率(%

47.5

50

55  

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5

17(1)

16

节约低碳

6.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106

<68.9

68.4

7.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17]

[38.8]

8.建设用地总量(平方公里)

216.72

278.3

200.15

9.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

[19.5]

[19.5]


10.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85

94.76

环境质量

1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12.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0.7

>95(2)

90.5

13.辖区流域总体水质达到类的比例(%

100

100

100

1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0

>90

97.3

15.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50

26

污染治理

1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率(%

化学需氧量

0

[0.65]

氨氮

0

[1.76]

二氧化硫

[23.4]

[29.6]

氮氧化物

[7.4]

[22.9]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达到重庆市要求

达到重庆市要求

17.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城市

90

95

95.8

乡镇

78

85

90

1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95

100

(1)开州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2018—2020年)要求我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到2020年底达到15平方米以上;(2)市上对我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考核目标为90%“—”表示未统计数据;带“[ ]”表示五年累计数据。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仍然不够协调。虽然全区高耗能、高排放的粗放式生产方式已经实现了向节约集约利用方式的转变,但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靠资源环境作支撑,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仍需时日,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依然不够平衡,部分区域排放的污染物超过生态环境的自净能力和临近生态环境的承载力。例如:白鹤、温泉污染物排放量大;江里片区为农业发展主战场,但位于汉丰湖上游,农业面源污染给汉丰湖水质保护带来一定压力;普里河流域及下游水环境压力大。因此,如何减轻发展过程中的资源环境压力,以同样的环境资源支撑更高的发展规模,将是“十四五”期间发展与保护面临的重大课题。

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艰巨繁重。守好1070.61平方公里生态红线,管好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澎溪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雪宝山国家森林公园、南山森林公园、南岭森林公园、龙头嘴森林公园和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改好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州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护好消落带等任务量大、面广、难度大。受基本农田保护、退耕还林土地坡度要求等方面制约,全区可供成片造林的土地越来越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营造林项目建设投资补助偏低,造林绿化推进困难。全区自然保护地类型多样、情况复杂,在已有问题整改和防止新增问题出现上均需要加强能力建设,自然保护地管理和排查整治亟需加大力度。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在水环境方面,重点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汉丰湖、鲤鱼塘水库仍然存在库区保护基础薄弱、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白桥革命水库、河堰新生水库、渠口镇鸭子口水库、铁桥万塘水库4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不能完全稳定达标;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安装量大面广,城区雨污合流管网占比依然较高,乡镇二三级污水管网不足。城市新建区域部分污水管网建设进度落后于区域开发建设进展,导致新建区域污水不能得到有效处置,水环境持续改善压力仍然较大。在大气环境方面,受外来污染源输入影响较大,尤其是冬季PM2.5输入性风险突出,夏季臭氧易发难控;区域多山和丘陵,静风频率高,受地形、气候和大气环流特征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差;VOCs等新型大气污染物防控压力较大。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资金不足、管护人员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突出。

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压力仍然较大。虽然随着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居民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投诉反映总量在逐渐减少,但随着生态环保宣传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公众对生态环保的意识不断增强,对生态环境风险的容忍度越来越低,由于全区餐饮油烟等“城市病”问题依然存在,导致出现我区生态环境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不理想的情况,生态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生态环境风险类型和成因逐渐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态势,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防控难度大。环境风险防控应急体系仍有待健全,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薄弱,饮用水水源、工业园区等重点敏感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亟待完善。

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仍需加强。地区产业间的联系不紧,区域发展统筹协调不够。在生态保护建设、污染治理等方面没有真正形成联动,在信息资源、科技创新、生态补偿等方面没有建立共享机制,没有形成合力,导致区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享不够。区域内大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领域的联防联控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如生态补偿机制、碳交易机制、排放权交易机制等不够健全,没有在实践中加快推进和落实,成效不够明显。

生态环境监管水平仍待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较为单一,更多强调运用行政手段,市场参与有限。生态环境监测、应急、执法能力建设亟需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还需健全;基层执法人员数量和专业水平不足,生态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全覆盖还有待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监管中的应用处于起步阶段。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治污的内生动力,依赖政府监管被动开展污染治理的现象比较普遍。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参与渠道不够畅通。

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迎来新的重要机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开启“美丽开州”建设新征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引和推动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同全国一并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奋斗目标没有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没有变,围绕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实施路径没有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路径举措没有变。开州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与全国一道踏上“美丽中国”建设新征程。

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带来新机遇。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切实要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2020年初,党中央作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其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七项重点任务之一。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平台下的唯一一个由国家层面提出的综合统筹发展子平台,为开州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蕴含着“补齐短板、打牢基础”的新机遇、“优化结构、加快升级”的新机遇、“深化创新、增添动力”的新机遇、“绿色发展、倒逼转型”的新机遇。“十四五”期间,开州将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积极探索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加强联防联控,推动与达州、万州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努力在国家战略全局、全市发展大局中贡献开州智慧、体现开州作为、展现开州担当。

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为开州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市委、市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了着力构筑“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的战略思路,要求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需突出“库区”“山区”特点,更加注重生态经济要素集成与协同,建设长江经济带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开州作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万开云同城化发展的核心区,在生态、区位、资源上有明显比较优势。“十四五”期间,开州将在大局中把准战略定位、明确自身方位、担起历史使命、发挥独特优势,加强与万州、云阳的对接、合作,着力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集聚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区。

区委区政府带领全区人民坚决扛起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新使命。区委、区政府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厚植全区,五大环保行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均取得显著成效,为开州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同时,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设“一极两大三区” (渝东北川东北重要增长极、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大节点、区域性城镇组群大城市、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全市重要绿色工业集聚区、大三峡大秦巴结合部国际旅游度假区)奋斗目标,为开州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带来重要机遇。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机制、河湖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体制机制红利继续逐步释放,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了重要契机。“十四五”时期,开州区将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上实现新的跨越,努力实现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的有机统一。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开州区将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奋力开创开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重要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筑牢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推动“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开州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着力探索生态优先新路子,加快打造绿色发展升级版,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治理。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不断解决制约绿色转型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统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大气污染物治理,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统筹推进污染治理和碳减排,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推进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战略,加快推动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及万开云同城化发展,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和共同实施。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督,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合力推进的长效机制和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制度引领。加快生态环保领域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完善“政府、企业、公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绩效评价、损害赔偿、生态补偿、自然资产核算和离任环境审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新制度和新模式,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生态产品不断丰富。创建“无废城市”,建成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实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美丽开州”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增光添彩。


  
  

专栏2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指标

类别

2020

现状值

2025

目标值

备注

生态保护修复

1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

约束性

27.01

执行市级新下达目标

执行市级新下达目标

2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约束性

9

9

保持

3

森林覆盖率(%

约束性

55

57

提升2个百分点

4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预期性

44

46

提升2个百分点

生态

经济

5

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

预期性

-

稳步提升

在基数水平上稳步提高

6

生态加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

预期性

-

稳步提升

在基数水平上稳步提高

7

生态旅游收入占服务业总产值比重(%

预期性

-

稳步提升

在基数水平上稳步提高

碳减排

8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约束性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9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率(%

约束性

[19.5]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10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

预期性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环境质量改善

11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约束性

356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12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约束性

26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13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类)比例(%

约束性

100

100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14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约束性

100

100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15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约束性

90.5

93

提升2.5个百分点

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

16

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

约束性

[22.9]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17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率(%

约束性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18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率(%

约束性

[0.65]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19

氨氮排放量下降率(%

约束性

[1.76]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环境风险防范

20

二级以上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

预期性

100

100

保持

21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约束性

95

95


22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约束性

95

95


注:1.带[  ]的数据为5年累计数。2“—”表示十三五期间未进行考核统计,无现状数据。3.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GDP能耗下降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比例等,最终以市上下达数为准。

第三章  优化调整“四大结构”体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源头管控,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强大内生动力。统筹构建集“车油路”为一体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推动用地结构优化调整,强化土地集约利用,构建城市开发新格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主动作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第一节  优化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有序压减煤炭产能,推进散煤治理,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稳定扩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生产,推动页岩气等资源勘探开发。开展抽水蓄能发电,增加区外清洁能源输入,争取扩大“三峡电”规模。挖掘区内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积极发展分散式光伏、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氢能源等新型能源系统,扩大垃圾焚烧发电规模,稳步提升非化石能源在能源供给结构中的比重。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节能标准体系、能耗标识制度,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加强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耗目标责任管理,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能源消费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合理用能,限制过度用能。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约能源评估和审查办法,抓好区内电力、水泥制造、陶瓷制造等重点耗能行业企业节能,强化高耗能产业能耗限额标准审查。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

第二节  优化产业结构体系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规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聚焦突出问题和保护目标实施分区管控。落实长江岸线分区管控要求,禁止在长江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项目。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等规定,严禁引入国家和重庆市明令禁止的过剩产能行业,严控“两高一资”和生态环境高风险项目上马。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引领特性,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和促转型中的“绿色”引领和硬约束作用,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的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的“三挂钩”。  

提高存量企业资源环境绩效。全力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治理技术升级,鼓励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鼓励其他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用更少的排放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升级,力争把浦里新区打造为静脉产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构建绿色工业体系。

利用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巩固煤炭、水泥、烧结砖瓦、工业窑炉等行业领域落后产能退出成果,全面推动各行业各领域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按照“入园发展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关停搬迁一批”的做法,继续对现有“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整治。

推动产业生态化。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大力发展特色工业,深入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提升经济发展绿色化水平,重点培育智能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生物医药、家居建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在浦里新区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试点示范,研究开展浦里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立足自身资源和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加快发展绿色、有机、生态、循环农业,培育绿色农产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推动文旅、商贸、电商、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扩容提质增效。深入推进三峡后续工作,争取实施更多标志性重大项目,助推绿色发展。

推动生态产业化。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充分利用高水平保护下的自然生态成果,将生态资源转化成经济资本。以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为重点,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围绕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优先打造“文化休闲旅游区、滨湖游乐体验区、智慧康养度假区”三大主题功能区,滨湖休闲带一带联动,多维度休闲业态体验。加大雪宝山森林资源开发和保护,发展森林体验、消暑旅游、温泉疗养旅游、中药材疗养等康体养生、养老产业,积极拓展医养结合型康养旅游市场,打造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精品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大三峡大秦巴结合部国际旅游度假区。

第三节  优化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推广新能源车及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排查全区公交、市政、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社区警务、景区观光等作业车辆现状,落实新能源出租车补贴政策,落实市政、环卫及轻型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车推广(运营)奖补政策。鼓励全区新增及更新的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社区警务、景区观光等作业车辆和作业机械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鼓励全区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新增和更新的公务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环汉丰湖充电桩布局,在物流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加快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有序提升公共充电桩、换电站覆盖能力,实现城区充电半径小于2公里。

强化油品质量及油气排放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对炼油厂、储油库等成品油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以及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加油站和尿素加注点质量检查,提高抽检比例和频次,严厉处罚违法行为,对不达标的油品、尿素追踪溯源,严厉查处劣质油品、尿素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对有关涉案人员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将储油库、加油站纳入固定污染源进行管理,强化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排放日常执法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且达标排放。

优化路网结构。打通多向铁路对外大通道,加快构建“4普3高2环线”铁路网络,联动周边市(区)县,加快推动普通铁路项目,畅通多向出开货运通道,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加快构建“8射1环1联线”高速路网,提高城市快速通行能力。加快构建高等级促联动的水运体系,整治小江航道,争取加快实施碍航桥梁迁建项目,提升航道安全通行等级,推动高吨位货船安全航行。推动货运铁路延伸连通开州港,完善以港口为中心,以物流园区、浦里新区为节点的“铁公水”多式联运体系。加快构建“一场多点”的通用航空体系,研究建设通用航空机场,适度布局多个通用航空停机坪,重点发展短途客货运输、航空旅游等。

第四节  优化用地结构体系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成片开发方案。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建立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以上。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均提高到20%以上。加快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全完善用地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节约集约目标考核,单位工业用地产值达到500万元/亩。

构建“双百”城市开发新格局。在现行城市规模基础上,依托南山森林公园绿心,实施以江里城区城市带和浦里新区城市带双带延伸及双向拓展,对接达州、万州区域,江里城区城市带作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重要承载地;依托南河,串联环湖城区、正安、竹溪、临江组团,推进城市“西进”,形成休闲文旅段、枢纽门户段、产业活力段三个发展段;浦里新区城市带作为万开云同城化发展战略重点,依托普里河,联系临港、赵家、长沙、南门、岳溪组团,推进城市“南跨”,形成产业活力段、科技创新段、生态田园段三个发展段,最终打造江里、浦里“双百”平行城市带格局。按照功能分区,合理划定环湖城区、长沙南门、正安、竹溪、临江、白鹤、临港、赵家、岳溪“八大组团”,力争将开州建设成为高品质的宜居宜业山水公园魅力之城、产城融合科技创新产业之城,交通便捷安全韧性智慧之城。

第五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严格执行市级关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实施《重庆市开州区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行动方案,鼓励大型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活动。结合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运行契机,配合市上运用好碳配额这一环境权益调控手段,加强政策宣传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系列培训,引导重点工业企业和园区从“要我降碳”向“我要降碳”转变。持续开展“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加快创建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开州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落实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关联碳排放管理要求,完善排污与碳排放信息披露同步办理、同步生效、同步管理“三同步”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升级能源、建材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行绿色建筑,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超低能耗和零排放建筑比例,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大力支持交通运输和建筑行业的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重点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严格落实市级适应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探索“碳汇+”行动,增加林业等生态系统碳汇。积极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重大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统筹提升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研究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应对气候变化部门会商机制,加强与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协调,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信息共享。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基础。

专栏3  优化调整“四大结构”重大工程

源结构优化重点工程。启动开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扩大垃圾发电规模。

交通运输结构优化重点工程。实施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

第四章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筑牢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科学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保护好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修复水土流失、石漠化、采矿区等生态退化区域,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全面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四季见花”,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生态产品。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保持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的多样性。

第一节 严格管控生态空间

筑牢“三山三河两湿地”生态安全格局。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各类自然保护地为重点,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严格管控生态空间。建设以雪宝山、南山、铁峰山为骨架的山系生态屏障,实施“三里共治·清水彩林”工程,强化城周“四面山”保护,建设更多林海绿洲。建设东河、南河、普里河流域生态廊道,推进河流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建设以汉丰湖、澎溪河两大湿地为核心的湿地生态系统,突出自然保护地管护和利用、流域水环境提升等功能。

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完成全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配合市级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逐步建立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分解落实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对生态保护红线的过程保护与日常监管责任,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执法。加大对红线区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全面梳理、优化调整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澎溪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雪宝山国家森林公园、南山森林公园、南岭森林公园、龙头嘴森林公园、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州区域等自然保护地,构建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地重叠设置、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确保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全面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重庆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相关制度,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绿盾”行动,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推进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州区域违建问题整改。加强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

第二节 统筹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建设“山水城人景产”相融共生的山水公园城市。实施《重庆市开州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为核心,科学布局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实施城周南山、大慈山、盛山、迎仙山“四面山”保护和景观提升,严格城中山体保护线、协调线等城市山系控制线管控。加强水源涵养区管控,严格河道保护线、绿化缓冲带控制线、外围协调区范围线等水系控制线管控。提升山水公园城市魅力,发挥开州依山傍水、城林交融的生态优势,按照“三生三宜”(生产、生活、生态最优空间,宜居、宜业、宜游品质城市)要求,高品质提速丰太、大丘、盛山和丰乐城市新区开发,精雕细刻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生态品质。

深化汉丰湖、澎溪河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完善全区湿地资源数据库,动态更新湿地资源种类、数量及保护情况。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化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加大湿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对生态退化严重、人类活动干扰较大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汉丰湖湿地保护修复与生态服务功能提升工程,完成标识标牌、湿地资源监测、湿地保护修复、监测体系建设等工程,提升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功能,在环汉丰湖生态保护和开发建设中,注重预留和保护鸟类栖息地等生态空间。持续推动澎溪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生态服务功能提升、鸟类生境营建、河漫滩林泽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实行严格的山林资源保护制度,加强征用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对天然林、公益林、古树名木保护,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切实做好监测和检疫工作,做到除治和预防并重。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实施森林抚育、补植封育、人工造林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深化林业执法改革,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快林区火情瞭望塔、防火蓄水池、防火通道、防火检查站等基础设施以及森林防火综合智慧化监控系统建设,不断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到2025年,全区林地保有量达到390万亩以上,森林面积达328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57%,林木蓄积量达1200万立方米,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保持稳定。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江河湖库的生态状况摸底调查,对生物多样性及珍稀物种种群等进行评价,建立全区物种资源数据库。加强雪宝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对保护区内崖柏等国家珍贵保护植物扩繁和利用,加快崖柏国家级种质资源库建设。实施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建设工程,加强珍贵物种的保护,开展珍稀濒危物种拯救,积极创建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建立完善外来生物入侵数据库、外来有害生物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阻截体系。深入实施“十年禁渔”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到2025年,全区物种丰富度稳定提高,重点物种受到严格保护。

第三节  深入实施生态修复工作

加大消落带修复力度。以生态修复、城区段生态景观建设和集镇段岸线综合整治类为重点,推进消落带生态修复工作和试点示范。继续探索推广消落区生态恢复的基塘工程、林泽工程等系列治理模式,为全国解决消落带问题提供开州样板。

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力度。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依法依规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深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优先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加强新建和在建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关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矿山。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结合《开州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复核划分成果》,以重要河流岸线、重要水源地、山洪灾害易发区、坡耕地为重点,分区分类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在重点预防区实施最严格的预防管护措施,保护好区域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在重点治理区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治理进度,以小流域为单元,对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治理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加强监督管理和预防保护,巩固治理成果。

加强岩溶石漠化治理。大力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石漠化综合治理中来。推动林草植被保护与恢复,对石漠化土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推进天然草地改良和建设。探索石漠化区域生态化利用,推进石漠化农耕地生态恢复,适度开展石漠化旱地坡改梯整治,实现耕地蓄水保土。

专栏4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一)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空间管控工程,完成全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等工作。实施长江防护林三期、天然林资源保护三期等项目,实施营造林41万亩,其中,完成新造林3万亩,低效林改造10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实施汉丰湖湿地保护修复与生态服务功能提升工程,完成湿地保护修复258公顷。实施开州区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工程,建立智能管控系统。

(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水土流失治理、矿山生态修复、7个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和修复等项目。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开州区生物物种资源调查项目,建立全区物种资源数据库。建立开州区外来生物入侵数据库。

第五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生态环保五大行动,推动新时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汉丰湖水质保护,实施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系统治理水生态环境,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颗粒物和臭氧污染治理,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以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全力保障土壤污染环境安全;深入打好田园保卫战,强化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两大污染防治,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深入打好宁静保卫战,强化噪声源头控制,营造宁静生活环境。

第一节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以鲤鱼塘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核心,以不达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为重点,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大饮用水源地周边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力度,新建或恢复水源地周边水生态涵养缓冲带,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做好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工作。健全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与评估,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到2025年,全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保持在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93%

加强汉丰湖水质保护。坚持水岸同治,强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大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屏障构筑、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加快环湖镇街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污水废水智能处理、海绵城市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生态有机农业发展进程,提速环湖“四面山”生态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工程建设。有序开展水生植物补种培育,优化湿地植被组成。适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持湖内生物多样性。科学开展藻类治理,突出治理实效;常态开展汉丰湖水域清漂,实现湖面清洁。强化水体氮磷污染控制,努力攻克湖泊富营养化治理难题。以创建“美丽河湖”为抓手,建立汉丰湖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加强水资源保障。优化水资源调度,加强全区水库现状调查评价,实施小江长期水文监测工作,明确河流生态水量,开展流域水库联合调度,推进鲤鱼塘水库东河分干渠工程。全面提升河湖生态水量保障能力,以东河流域为重点,强化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节水“三同时”制度,节约利用水资源。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建立农业生产布局与水土资源条件相匹配、农业用水规模与用水效率相协调、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农业节水体系。深入开展工业节水,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洗涤节水等通用节水工艺和技术,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工艺和技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到202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降低20%。

深化水环境污染治理。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全区已有的排污口开展定期巡查,划定入河排污口禁止设置和限制设置区域,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建设,实施“一口一策”,对有条件的排污口实施暗渠改明渠,安装在线计量和监控设施,推进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入河排污口“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深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开展“三高”和“散乱污”涉水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以浦里新区为重点,完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维管理,逐步完善重点涉水企业废水排污口在线监测系统。深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强餐饮企业监管,从源头杜绝厨余垃圾、油污排入城市雨水管网。聚焦农村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开展东河、普里河、南河、桃溪河等重要支流综合整治力度。加大乡镇(街道)河道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力度,不断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横向流域补偿考核机制。

完善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持续完善管网系统,开展城区排水管网排查,开展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快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管网短板,基本实现污水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加大污水处理厂前端雨污分离项目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规划期内完成城区100公里管网清淤及改造,新建城镇污水管网504.8公里。完成开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建设。完成厚坝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选址论证等工作。因地制宜实施一批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切实提升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实施铁桥等4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项目,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全区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性监测力度,规范运行维护设施设备,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规范处置乡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规划期内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推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序推进流域缓冲带建设,重点针对小江流域沿岸城市开发区及农业种植区,利用多水塘、湿地构建、生态护岸等多种技术综合利用建立河流缓冲带。加大河道生态治理力度,对东河、南河、普里河、桃溪河等重点流域实施库岸整治与生态恢复,强化水体净化功能。加大消落带水生态治理修复,在水库低水位运行期,对消落区的枝桠、秸秆、垃圾等污染物进行及时清理和无害化处置,根据植物习性适时开展湿地荷塘淤泥置换,恢复消落带生态环境。实施一批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降低入河污染物负荷。以澎溪河为重点,开展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研究及示范,实施鱼类生境恢复工程。

探索建立地下水环境质量管控体系。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双源”环境安全调查评估,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建立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双源”清单。以工业园区、加油站、医疗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监测评估,建立完善地下水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机制,督促企业定期开展监测,逐步健全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和技术路径,积极推进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开展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地下水、区域-地块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保持全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第二节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强化工业废气分区分类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园区总量控制,完善重点企业“一企一档”工作,落实节能减排要求,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全区轮窑关停行动。以临江家居产业园为重点,持续开展VOCs排放企业专项整治,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在表面涂装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鼓励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治理。以温泉返乡创业园、白鹤组团为重点,确保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及稳定运行。

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全面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控制规范,落实十项强制规定,力争规划期内每年创建5个扬尘示范工地。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控制建筑渣土消纳场扬尘。建立施工单位扬尘控制“黑名单”,将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纳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并纳入资质等级管理。严格执行控制城市道路扬尘六项要求,强化运渣车辆冒装撒漏监管,推广新型全密闭市政环卫车辆,力争规划期内每年创建(巩固)5条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加强工业扬尘控制,强化砖瓦、陶瓷、建材加工企业以及其他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企业监管,禁止露天切割石材、木材等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加强城市裸露土地管理,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大面积裸露地,持续开展堆场、消纳场和填埋场专项整治。

深化生活污染治理。持续加强餐饮油烟等生活污染治理,严格落实《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减少油烟扰民,督促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带头治理餐饮油烟污染,完成城区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油烟治理,探索开展餐饮油烟第三方清洗维护。不得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树枝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不得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新产品,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喷涂)等行业应设置废气处理装置。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成果,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

综合控制农业污染。推动完善区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秸秆焚烧监管责任体系,禁止违规露天焚烧秸秆,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实现农作物秸秆资源信息化管理,基本形成全区农作物秸秆产量和利用现状资源台账。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推广,通过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对农作物秸秆进行综合利用,重点推广水稻、油菜、秸秆粉碎腐熟还田、稻草覆盖秋洋芋、再生稻免耕还田、秸秆青贮等重点利用技术,至2025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探索农业氨排放控制试点,因地制宜推广和开发生态农业实用技术,建设循环利用的生态农业模式,调节化肥使用结构,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  

第三节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应用试点。严格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农用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综合防控,探索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一地一策”,针对受污染耕地,在逐步建立起安全利用技术模式的基础上,分步骤推进,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强化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加强农业生产过管控,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建立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全面落实《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8类重点行业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应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评估其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并落实污染防范措施。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持续开展土壤污染场地风险调查,健全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制度,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完善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结果作为建设用地规划、出让、转让、用途变更、续期等环节确定土地用途的重要依据。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为核心,防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典型地块污染风险,按照“发现一块、管控一块”“开发一块、治理一块”的思路,分类型、分阶段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四节  深入打好田园保卫战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百村宜居”计划,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农村公厕以及旅游公厕建设,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同步推进改厕、改厨、改院落。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群众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按照建管并重的思路,构建有效的村容村貌管理维护机制,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确保村容村貌长效维护。至2025年,建设100个区级以上美丽绿色村庄。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实施《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开州府办发〔2020〕3号)、《开州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示范工作方案》(开州城管发〔2020〕14号),继续深化“农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垃圾转运站、垃圾桶、垃圾车等收运设施设备配置,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分类运行管护长效机制,鼓励农村保洁作业市场化运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两网”融合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力争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达到4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巩固。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覆盖率,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确保污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粪污治理的衔接,梯次推进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监管,推进荷塘沟渠疏浚整治,严格管控乡村客栈民宿、农家乐等污水排放。健全农村污水处理长效机制,统筹城市、镇级和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深化第三方运维服务,积极探索污水处理设施建管运改一体化  

强化农业种植污染治理。加大种植业投入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围绕鲤鱼塘水库库区、汉丰湖、南河、桃溪河等区域,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试点行动,示范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力度,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提高设施农业、经济园艺作物重点区域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利用柑橘叶片诊断—精准追肥、以生物防治为核心的害虫生态调控和有机肥为核心的化肥减量等技术,在临江柑橘基地、紫水中药材桔梗基地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试验和技术示范。在竹溪、中和、临江等镇开展再生稻化肥农药双减技术示范、再生稻病虫害调查及农残监测工作。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93%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45%左右。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重点在“三河一湖一库”集雨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管控政策,切实提升畜禽产业环保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新技术、新工艺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粪污处理技术,发布年度畜禽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以畜禽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为重点,鼓励和引导第三方处理企业将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进行专业集中处理。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完善病死动物“保险联动+集中处理”的长效运行机制,逐步探索保险联动机制从生猪向其他畜禽推进覆盖。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逐步扩大家禽等其他病死动物及屠宰、流通环节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覆盖率。

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情况排查,锁定有问题的养殖单元,建档立卡,建立台账,并根据污染状况和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因地制宜采取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池塘底排污生态化改造、多级人工湿地、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生态沟渠净水、多级沉淀池、资源化利用等措施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提高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覆盖率。推进种养结合,利用养殖尾水作为周边种植业灌溉用水,实现节水减排。

第五节  深入打好宁静保卫战

严格噪声污染源头控制。加强国土空间、交通和公共设施建设等规划与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和噪声污染防治相协调,严格执行项目声环境准入,从源头上减少新污染源产生。落实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严格执行噪声防护标准,完善声功能区噪声监测网。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建立多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将排放超标并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加大对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责任感。

严格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巩固和深化“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加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持续开展广场舞、KTV等社会生活噪声及“高、中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  

严格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严格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严格实施夜间施工申报联合审批制度,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依法严格限定施工作业时间,夜间限制在敏感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严格执行夜间作业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夜间违法施工行为的巡查和行政处罚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噪声防治方案。完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严格交通运输噪声控制。加强机动车禁鸣、限行、限速管理,优化设置交通标志和道路减速设施,在城区推行全面禁鸣管理。持续开展机动车禁鸣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各类机动车禁鸣区域或路段违章鸣喇叭行为。加强路面减速带整治,推进声屏障、低噪路面及交通路网配套建设。完善城市骨架路网,推进智能交通,缓解重要节点交通拥堵引发的噪声污染问题。

严格工业生产噪声控制。推进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指导工业污染源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采用降噪工艺、落实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加大对噪声超标排放扰民企业的查处力度,对城市建成区内噪声不达标、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噪声污染工业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整改、限产、搬迁、关停。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在1类声环境功能区、严格限制在2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

专栏5  环境质量改善重大工程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实施三汇口等8个重点场镇水源水质提升工程。实施东里片区、江里片区、浦里片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澎溪河、普里河、南河、东河、桃溪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鲤鱼塘水库库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清淤及缺失管网补建项目。实施丰乐片区雨污综合治理连片整治及云枫、汉丰、文峰、赵家4个街道三级管网混接改造项目。实施岳溪、金峰、南门、谭家、河堰、白桥、满月、白泉、关面、温泉东坪场等10个场镇雨污分流改造。实施平桥泵站至宝塔窝站污水一级干管建设项目、临江家居产业园至临江场镇污水一级干管、正安街道沿河一带污水收集、临江至竹溪污水管网、白鹤片区至丰乐片区段污水管网等改造建设。实施镇东街道石龙船大桥外以及丰乐(7个)排污口整治。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容建设。实施长沙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厚坝镇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一级管网建设工程。实施大慈、花林等7个撤乡并镇居民集聚区污水处理工程。实施铁桥等4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项目。

(二)空气质量改善重点工程。完成开州水泥治理技术改造工程。规划期内每年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5条、创建示范工地5个。探索开展餐饮油烟第三方清洗维护试点。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站)37座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实施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包括人居环境成片整治、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园建设项目,依托区内大型种养结合基地,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工艺、新模式、新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实施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示范项目。

第六章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构建生态环境风险应急体系

统筹考虑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生态环境风险要素,坚持“防”与“控”并重,全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积极化解环境领域社会风险,提升公众满意度,把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当作一场民生硬仗来打,坚持问题导向、科学防范。

第一节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应急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开展区级层面环境应急预案修编,强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落实环境安全责任,推进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全覆盖。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环境支撑、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救援能力。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监测设施,快速、准确识别环境风险种类和数量。加强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救援能力,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提升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充分利用环境应急信息化成果为环境应急监管服务,实现环境风险防控的动态监管、区域环境应急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及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资源共享。强化汉丰湖富营养化监测预警,建立高效预警体系,实现汉丰湖水华精准预测、预报与科学决策。

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进一步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及分级评估,建立全区环境风险源信息数据库。重点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各类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识别、评估、监控、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加强环境风险企业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建立并动态更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以固危废产生单位为重点,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日常巡查整治制度,开展“两会一节”和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双随机检查等专项行动,实行“全登记、日扫描、周调度、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管控。探索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

第二节  推进固废危废安全处置利用

加强固体废物减量化和综合利用。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建立“无废开州”建设指标体系,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科学统筹全区垃圾清运工作,推进生活领域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制定完善垃圾收运检查考核及退出机制,规范垃圾收运车作业流程。实施“以奖促创”,在商场、餐饮、宾馆酒店及快递包装等领域逐步实施“禁塑”“限塑”行动,加大替代产品和可降解一次性制品推广力度,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扶持,建设年处理能力达50万吨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场,提升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水平。统筹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减少堆存量。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厂排水、防渗漏、安全应急等管理,建立收集处理台账和日常维护、监管机制。以垃圾焚烧处置为主,推动形成城镇、农村污水污泥多元化处理处置体系,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稳定化、无害化。

加强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定期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排查,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制度,健全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实现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可追溯,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监管能力。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非法转移、非法买卖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建成投运危险废物中转站。健全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收运机制。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提升开州区医疗废物厂运输能力,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推动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全覆盖,定期检查医疗废弃物的收运和处置情况,确保医疗废物规范安全处置。

强化有毒有害风险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保护防护距离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落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治理任务,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涉重金属行业准入条件,禁止在生态红线控制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落实重金属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加强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坚持新、改、扩建涉重金属行业建设项目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执行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持续开展重金属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强化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以重金属企业和重金属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详细调查,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行为。

第三节  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强化放射性物质和电磁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加强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收贮工作,确保核技术利用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物100%及时、安全收贮,推动废旧放射源回收再利用,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对Ⅰ类、Ⅱ类放射源以及Ⅲ类放射源中的高风险移动源基本实现在线跟踪监控,实时掌握放射源状态,实现全过程监控。强化输变电设施、雷达、广播电视台站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通信运营商、铁塔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通信基站环境保护要求

加强放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审批,严防辐射安全事故发生。推进辐射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辐射环境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制定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计划,深化与公安、卫生等部门会商协作和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辖区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专项检查。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监管要求,推进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严格规范监管,严防严控风险。

第四节  积极化解环境领域社会风险

积极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拓宽民意反映渠道,畅通“12369”、网络举报平台、微信、APP等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平台,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治理信息,曝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焦点问题,做到群众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抓好“及时”和“就地”两个关键,确保处理“速度”和“温度”。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和预警督办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积极挖掘问题线索,主动了民心、知民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做好解疑释惑、消怨化气工作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邻避”设施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放在首位,从严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避免渠道不畅阻塞民意,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问题。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引导。建立完善“邻避”设施事后监管机制。

专栏6  环境风险防控重大工程

(一)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工程。开展区级层面环境应急预案修编,完善环境应急监测设施建设等。实施重庆市开州区汉丰湖水环境风险评估与水华预警控制工程,建设汉丰湖水环境风险评估与预警平台、决策支持系统。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开州餐厨垃圾处理(二期)项目建设。新建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场。提升开州区医疗废物处理场运输能力。建成投运危险废物中转站。

第七章  加强区域协作,推进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

全面贯彻落实“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万开云同城化发展,牢固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与万州、达州、云阳等地共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共推绿色发展,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生态共建,深化污染共治。深化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治联执,促进信息共享。协同推进环境准入和科技攻关一体化。

第一节  推动区域经济绿色转型

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依托万州经开区、达州经开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推进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高效循环利用,加强共伴生资源、电力行业等重点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行集约化经营、生态化生产相结合农业发展模式,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等生态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对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沼气和农村环境治理扶持力度。坚持全域旅游理念,打好“红色牌”“三峡牌”“生态牌”“乡愁牌”,全力建设帅乡红色研学、汉丰湖蓝色度假、雪宝山绿色康养、乡村金色体验为主体的“四色旅游胜地”,让“开心开州”成为“行千里·致广大”的国际旅游度假区。

第二节  推进生态共建污染共治

协同推进生态共建。严格管控生态空间,严控岸线空间土地开发,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生态破坏行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施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建设以大巴山、铁峰山、方斗山-七曜山等山体为构成的区域生态屏障,以长江、小江、普里河、任河等水系为构成的区域水生态廊道。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行跨界区域协同治理,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优化配置工程、生物、农耕三大措施,构建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

协同推进污染共治。加强水环境治理,综合考虑流域区域整体环境容量,制定统一的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大力削减总磷、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共同保护河流水生态环境。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在重点区域实施空气监测站建设及预警体系,运用无人机等仪器实现污染源的及时发现和制止。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共同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强化土壤污染系统治理,协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手打造万达开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带,积极推行农业重大迁飞性害虫区域性绿色防控、农作物重大检疫性病虫拦截控制等。

第三节  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深化水、大气、土壤污染和固体废物联防联治。签订区域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协议,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和联合巡河、深化流域生态补偿等机制,推动跨界河流全流域系统治污。加强大气污染联合防控,联合开展大气督导帮扶,通过查找污染源、治理污染源,共同推进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同研究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探索建立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技术体系。加强固体废物联动处置,联动建立固废信息化监控系统平台,通过“电子联单”推进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做好固废收集、储存、处置等规范化处置工作,联合整治固体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行为。

加强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和监测数据共享。建立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合作以及跨区域日常联合执法机制。对于区域内新增重大风险项目,需经过相邻地区环评机构联合评审通过后方可立项,项目建成后纳入区域污染排放治理监管。加强生态环境联合监测和数据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通过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统一模型、统一标准,规划建设联合区域一体化环境信息平台。

第四节  协同推进生态环保标准统一

协同推进环境准入和科技攻关一体化,加快落实目标统一的污染防治攻坚要求,在“散乱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管控、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应急减排清单管理等方面出台统一的管理要求和目标,确保权责一致、要求一致。着力构建区域内环保科技领域“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管理支撑-产业培育”创新链条,充分引进、吸收和消化环境污染防治先进理念和技术。推进复合跨界污染治理技术攻关,从环保科技向绿色科技迈进,以技术创新推动产业产品绿色化升级,实现区域生产生活的高效精细化和绿色低碳化。

专栏7  万达开生态共建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农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及成渝毗邻地区连片整治项目,联手打造万达开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带。

第八章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

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多方共治、市场导向、依法治理原则,建立健全全区现代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政策体系。到2025年,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为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切实筑牢库区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开州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第一节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完善“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明确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城市管理等生态环境相关的重要部门以及国有企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重庆市开州区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1〕—11),健全覆盖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切实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对中央、市级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的意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严格落实“调度、督办、通报、约谈、考核、问责”等问题整改机制,强化重点区域、流域、行业问题排查整治,强化面上问题整改推进督促,确保整改成效得到持续巩固。

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与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的联动监管。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推行排污许可与环评的深度融合,落实排污许可与环评的统一受理、同步办理机制。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治理技术升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健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事前预警、事中调度、事后督办管理体系,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全面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确运行,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督促排污企业依法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鼓励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第三节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加大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扬力度。建立完善全区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体系,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纳入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要内容。提高公民环保素养,积极配合建设长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推进开州区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巩固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宣教展示中心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成果,创新宣教形式,打造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周等特色生态文明宣教品牌;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及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把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全区国民教育体系;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在“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大节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行绿色产品优先,积极倡导绿色办公,促进绿色消费,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绿色出行、生活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到2025年,实现市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覆盖50%以上乡镇(街道)。

第四节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完善监管体制,巩固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理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快建设智慧化环境执法与应急体系;落实统一的执法工作规程,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相结合,实施污染源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严禁环境治理采取“一刀切”措施。加强司法保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动机制,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协作。强化技术支撑,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智慧监管能力,对接全市一体化、智能化的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和智能环保服务支撑体系,逐步建成全区一体化、智能化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以水环境监测为重点,构建要素齐全、上下统筹、自动预警、服务应用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启动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提升监测效能。健全落实自然资源监管体制。

第五节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全面和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强化环保产业支撑落实鼓励企业开展环保科技创新相关政策,支持环保企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落实城乡排水厂网一体管理改革试点,理清区、乡镇二级关系,建立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集镇管网运维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定价、付费、投建三大机制。落实绿色价格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体系,发挥价格杠杆引导作用,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环境产权交易体系,加大生态地票、林票生产和交易,深化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探索用水权、用能权交易。

第六节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将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公职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网络平台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健全企业信用建设,贯彻落实《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资金补助、评先评优等多项领域实行 “逢办必查、触发留痕、奖惩到位”全过程管理;建立排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将辖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强制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探索开展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信用评价;落实国家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相关要求,落实相关配套激励约束机制;探索推动商业银行将环境风险、碳减排等生态环保指标分析纳入贷款流程。

第七节  健全环境治理政策体系

推进环境法治建设,鼓励在有条件的行业和领域开展环境治理的机制、经验和政策探索,推广消落带治理等先进治理经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环境保护标准,严格执行产品环保强制性国家和重庆市标准,充分发挥环保标准统一认证制度作用,强化多部门协同,依法加强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的全链条监管。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将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贯彻落实好国家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金融扶持政策,积极争取环保投资基金等绿色基金投入,推动绿色信贷发展。

专栏8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一)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升级执法监督大数据平台、移动执法系统等信息系统并实施运维。实施非现场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开发远程视频功能。

(二)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智慧生态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开州区生态环境智能监管大数据平台。启动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建成一体化的实验室管理系统,实现监测任务的全流程监管和监控,提升监测站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监测数据质量。

(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工程。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施开州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工程。在重点河流流域内新建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鲤鱼塘水库水质监测监控工程。

第九章  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

为保证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有序推进主要任务的顺利实施,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健全项目调度、统计、动态调整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通过大工程带动大治理。“十四五”期间,重点围绕优化调整“四大结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控、万达开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六大领域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共计项目78项,涉及资金72.8亿元,其中上级资金23.5亿元,区级资金2.2亿元,社会资金47.1亿元。

对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州区域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强资金争取支持工作,落实本级资金予以保障。

加强生态环保项目库建设管理。全面落实中央和市级项目储备制度,以解决相关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围绕应对气候变化、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控、万达开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六大领域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储备库。加强项目储备库的动态化、标准化管理,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避免“资金等项目”。

加强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综合采用财政奖励、投资补助、政府付费等方式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通过申报大气专项、水专项、土专项、农村专项等国家重大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重大项目评估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专栏9  开州区“十四五”生态环保重大工程项目

(一)优化调整“四大结构”重点工程。包括能源结构优化重点工程、交通运输结构优化重点工程2类,涉及项目3项,资金66200万元。

(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包括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3类,涉及项目9项,资金38453万元。

(三)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包括水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空气质量改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工程3类,涉及项目49项,资金545234万元。

(四)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工程。包括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工程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2类,涉及项目9项,资金34160万元。

(五)万达开生态共建环境共保重点工程。主要为农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涉及项目1项,资金20000万元。

(六)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重点工程。包括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重点工程、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重点工程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工程3类,涉及项目7项,资金24419万元。

第十章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新定位、新使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必须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形成严密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提升规划实施效能,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环境“十四五”专项规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十四五”专项规划。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区生态环境局统一监管、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镇乡街道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系,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统领性、基础性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社会经济建设共同部署、协同推进。

分解落实任务。以“清单化、责任化、年度化”推动规划实施。建立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台账清单,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乡街道。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强化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实施要求。大气、水、农业农村、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各要素专项规划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

细化评估考核。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细化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政绩考核和生态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在2023年和2025年底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依据中期评估结果可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强化评估和考核结果公开,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造成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完善规划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公开规划内容、实施内容、进度计划、实施主体等信息,及时反馈规划实施进度情况和评估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完善规划民意调查、专家咨询、利益人听证等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标准的解读,形成媒体合作、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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