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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1-02910 [ 发文字号 ]开州府办发〔2021〕68号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10-21 [ 发布日期 ]2021-11-09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加快实现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2168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州区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加快实现

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开州区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加快实现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1

(此件公开发布)


  
  

  

  

开州区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加快实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我区生态产品价值加快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开州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三峡水库的重要生态屏障,是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州区生态资源富集,文化资源深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基础坚实。要充分认识我区绿色生态这个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的价值,深入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机制,加快将开州区建设成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重庆市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多措并举,构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元路径

(一)全面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

1.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加快推进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现对区域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合理界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建立开州生态产品目录清单,重点对汉丰湖、雪宝山等优质生态资源进行评估界定,科学评估各类生态产品的潜在价值量。

2.建立生态产品信息监测系统。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全面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基础信息。建立全区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湿地资源监测网络体系,实现实时监测和数据共享。探索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搭建生态产品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加强河道资源管理。

3.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深入贯彻《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统计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渝环﹝201894号),严格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生态产品总值(以下简称GEP)统计报表制度,有序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数据收集工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发布上级核定的GEP数据。

4.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机制。探索制定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研究建立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引进区域性生态产品价值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基于GEP地块级核算的重点项目评估,为项目规划、环评、验收等提供参考。

5.完善考核和离任审计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目标考核制度,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工作纳入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并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任期内造成GEP严重下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

(二)大力推进生态产品产业化。

6.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农业,壮大特色水果(柑橘)、道地中药材、绿色畜牧、生态渔业、优质粮油等绿色产业,探索采取人放天养、自繁自养等原生态模式发展畜禽水产养殖,打造大三峡区域生态绿色产品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大力发展林药、林菜、林禽等特色林下经济。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大对农业、林业等领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力度。深入推进南门、厚坝、九龙山、大进等特色农业园区建设,积极打造国家绿色农产品示范区。

7.发展绿色低碳工业。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低碳、零碳、负碳产业。充分利用洁净水体、清新空气、安全土壤、适宜气候等优质生态条件,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做大三峡中医药品牌,高质量发展中医药产业,鼓励优势中医药企业建立木香、黄连等稳定药材供应基地。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价值大、具有较好前景的高科技产业,推进浦里新区创建市级高新区。

8.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实施“生态+文旅”行动,推进旅游、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汉丰湖、雪宝山、刘帅故居等优质旅游资源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推进龙头嘴、南山等森林康养基地、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万达开生态旅游协作区高质量发展。挖掘培育存量资源型生态产业,盘活废弃矿山、工业遗迹、古村落古建筑文化旅游价值。充分挖掘汉丰湖生态价值,深入创建环汉丰湖片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9.提升生态产品品牌价值。把“三峡绿色生态”品牌打造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生态产品公用品牌,推动成立区域生态产品品牌运营机构。完善绿色产品标识管理制度,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管理,建立健全第三方生态产品质量认证。完善“开味开州”系列产品追溯平台,建立生态产品质量追溯机制。

(三)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保护补偿。

10.开展跨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建立健全普里河、小江等跨界河流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入推进东里河、普里河、南河等区域范围内流域上下游之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

11.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和实施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提高生态环境违法成本。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四)大力开展生态产品市场交易。

12.搭建生态产品供需平台。积极对接西部农产品交易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平台,积极面向西部、全国推进开州生态产品,组织开展生态产品线上交易、招商,促进生态产品供给与需求、资源与资本高效对接。依托三峡道地中药材交易博览会,做强三峡道地中药材品牌,积极推动开设电商平台生态中药材产品专区,推动线上线下资源、渠道深度融合。

13.推动资源环境权益交易。探索开展土地、矿产、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整体收储,积极构建自然资源储备保障机制。鼓励开展自然资源平台化运营试点,适时启动相关平台建设和制定地方标准服务规范。稳步推进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权等自然资源权益交易,积极推进用能权、排污权、水权有偿使用与交易。

14.推进碳汇交易。依托重庆市碳排放交易中心,积极推进白鹤电力等企业开展碳排放配额管理。探索建立林业碳汇实现机制,支持国有林场积极申报林业碳汇交易试点。鼓励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率先实现碳中和。研究制定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支持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小微绿色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动设立碳中和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支持碳中和行动。鼓励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五)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15.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聚焦生态环境问题复杂、突出的区域,深入谋划符合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破解同一地域范围内各类污染要素相互交织、不可分割的生态环境修复难题,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奠定优美的生态环境基础。

16.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在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整治的基础上,谋划一批与其相关联的生态旅游开发和生态产业园项目,配套建设必要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购置生态产品信息普查设备,建设生态产品交易中心。

三、加强保障,确保生态产品价值顺利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我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意义,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制度精准落实。

(二)强化人才支撑。强化生态产品专业技术人员的招引工作,促进生态产品技术的研发推广。推动应用数字技术,为生态产品信息普查、价值评估、市场交易、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强化资金保障。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绿色信贷产品,绿色保险产品,积极推进生态产品证券化。探索设立“生态+信贷”多元化产品,扶持绿色企业做大做强。创新生态环境责任类保险产品,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鼓励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包装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引导生态农林牧渔业、生态旅游、生态环境整治等行业周期较长、可形成稳定现金流的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加快资产证券化产品落地。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大生态产品的宣传推广,让广大群众成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参与者、推广者和受益者。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宣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品牌等,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开州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开州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任务分解表

任务分类

工作

事项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多措并举,构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多元路径

(一)全面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

1.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加快推进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现对区域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合理界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建立开州生态产品目录清单,重点对汉丰湖、雪宝山等优质生态资源进行评估界定,科学评估各类生态产品的潜在价值量。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

2.建立生态产品信息监测系统。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全面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基础信息。建立全区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湿地资源监测网络体系,实现实时监测和数据共享。探索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搭建生态产品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加强河道资源管理。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水利局

3.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深入贯彻《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统计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渝环﹝201894号),严格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生态产品总值(以下简称GEP)统计报表制度,有序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数据收集工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发布上级核定的GEP数据。

区统计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4.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机制。探索制定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研究建立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引进区域性生态产品价值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基于GEP地块级核算的重点项目评估,为项目规划、环评、验收等提供参考。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5.完善考核和离任审计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目标考核制度,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工作纳入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并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任期内造成GEP严重下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

区委组织部

区审计局

(二)大力推进生态产品产业化

6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农业,壮大特色水果(柑橘)、道地中药材、绿色畜牧、生态渔业、优质粮油等绿色产业,探索采取人放天养、自繁自养等原生态模式发展畜禽水产养殖,打造大三峡区域生态绿色产品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大力发展林药、林菜、林禽等特色林下经济。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大对农业、林业等领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力度。深入推进南门、厚坝、九龙山、大进等特色农业园区建设,积极打造国家绿色农产品示范区。

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7发展绿色低碳工业。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低碳、零碳、负碳产业。充分利用洁净水体、清新空气、安全土壤、适宜气候等优质生态条件,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做大三峡中医药品牌,高质量发展中医药产业,鼓励优势中医药企业建立木香、黄连等稳定药材供应基地。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价值大、具有较好前景的高科技产业,推进浦里新区创建市级高新区。

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浦里新区管委会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发展改革委

8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实施生态+文旅行动,推进旅游、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汉丰湖、雪宝山、刘帅故居等优质旅游资源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推进龙头嘴、南山等森林康养基地、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万达开生态旅游协作区高质量发展。挖掘培育存量资源型生态产业,盘活废弃矿山、工业遗迹、古村落古建筑文化旅游价值。充分挖掘汉丰湖生态价值,深入创建环汉丰湖片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区文化旅游委

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9提升生态产品品牌价值。把三峡绿色生态品牌打造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生态产品公用品牌,推动成立区域生态产品品牌运营机构。完善绿色产品标识管理制度,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管理,建立健全第三方生态产品质量认证。完善开味开州系列产品追溯平台,建立生态产品质量追溯机制。

区农业农村委

区市场监管局

(三)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保护补偿

10开展跨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建立健全普里河、小江等跨界河流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入推进东里河、普里河、南河等区域范围内流域上下游之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

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


11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和实施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提高生态环境违法成本。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林业局

(四)大力开展生态产品市场交易

12搭建生态产品供需平台。积极对接西部农产品交易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平台,积极面向西部、全国推进开州生态产品,组织开展生态产品线上交易、招商,促进生态产品供给与需求、资源与资本高效对接。依托三峡道地中药材交易博览会,做强三峡道地中药材品牌,积极推动开设电商平台生态中药材产品专区,推动线上线下资源、渠道深度融合。

区农业农村委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13推动资源环境权益交易。探索开展土地、矿产、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整体收储,积极构建自然资源储备保障机制。鼓励开展自然资源平台化运营试点,适时启动相关平台建设和制定地方标准服务规范。稳步推进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权等自然资源权益交易,积极推进用能权、排污权、水权有偿使用与交易。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

14推进碳汇交易。依托重庆市碳排放交易中心,积极推进白鹤电力等企业开展碳排放配额管理。探索建立林业碳汇实现机制,支持国有林场积极申报林业碳汇交易试点。鼓励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率先实现碳中和。研究制定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支持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小微绿色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动设立碳中和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支持碳中和行动。鼓励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金融事务中心

区国资委、区机关事务中心、人行开州支行


(五)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15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聚焦生态环境问题复杂、突出的区域,深入谋划符合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破解同一地域范围内各类污染要素相互交织、不可分割的生态环境修复难题,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奠定优美的生态环境基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


16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在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整治的基础上,谋划一批与其相关联的生态旅游开发和生态产业园项目,配套建设必要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购置生态产品信息普查设备,建设生态产品交易中心。

区发展改革委

区文化旅游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

加强保障,确保生态产品价值顺利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

17充分发挥我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意义,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制度精准落实。

区发展改革委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强化人才支撑

18强化生态产品专业技术人员的招引工作,促进生态产品技术的研发推广。推动应用数字技术,为生态产品信息普查、价值评估、市场交易、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

区大数据发展局

(三)强化资金保障

19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绿色信贷产品,绿色保险产品,积极推进生态产品证券化。探索设立生态+信贷”   多元化产品,扶持绿色企业做大做强。创新生态环境责任类保险产品,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鼓励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包装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引导生态农林牧渔业、生态旅游、生态环境整治等行业周期较长、可形成稳定现金流的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加快资产证券化产品落地。

区金融事务中心、人行开州支行、区银保监组、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在开金融机构

(四)营造良好氛围

20加大生态产品的宣传推广,让广大群众成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参与者、推广者和受益者。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宣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品牌等,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区委宣传部

区融媒体中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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