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常务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18〕11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常务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常务会议议事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根据《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规则》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前充分酝酿
凡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决策事项,区政府分管领导(或授权的区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应事先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研究,经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请上会。经专题研究后仍有分歧意见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向区长汇报,由区长决定是否提请上会。
各主办单位对需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人事、纪律处分议题除外),需事先准备以下材料:
1.汇报提纲(汇报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议题内容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不超过10分钟);
2.议题正文;
3.主办单位收集汇总相关部门和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不得用电话征求、口头询问等方式替代);
4.凡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决策事项及区级部门代拟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主办单位均需报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区政府法制办要在收到合法性审查申请后半天内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5.凡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决策事项,主办单位均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区维稳办备案,区维稳办要在收到备案申请后1天内出具备案意见。
二、严格议题报批
区政府常务会议一般安排在每周星期一下午举行,原则上每次常务会议议题不超过10个,议题实行报批审核制度,严格履行以下程序:
1.主办单位填写《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议题准备材料,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档科联系人:叶海林,联系电话:52255618),严禁将公文直接送领导个人。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原则上不列入当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
2.区政府办公室在收到报送材料后,由区政府办公室文档科对公文格式、要件提出审查意见;
3.区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对议题进行初审并提出建议意见,对不符合区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范围、相关事项协调意见不统一(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向区长汇报同意上会的除外)、政策依据不充分及要件不齐全的,要予以退文处理;
4.对初审合格的,送区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区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同意后统一交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科汇总;
5.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对议题进行审查后,提出建议意见送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呈报区长审定。议题一经确定,非紧急事项原则上不得追加。
三、规范材料准备
1﹒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材料一经区长审定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确需修改的须报经区长同意;
2.汇报提纲要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简洁、文字精炼、格式规范,原则上应控制在1200字以内,议题内容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不超过2000字。提请修改规范性文件的,一律采取原条款与修改条款对照表形式,附在汇报提纲之后;
3.主办单位要按照规定格式印制相应份数(45份+需要列席会议单位数)的会议材料,至少提前1天送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肖罗,联系电话:52255688),涉密、人事、纪律处分等议题除外。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要提前将会议材料送区政府领导。
四、严肃会风会纪
1.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故不能到会的,需书面向区政府请假,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委托本单位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参会;
2﹒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切实整顿会风会纪的通知》(开州委办〔2017〕35号)要求,提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议题列席单位在区政府B栋11楼5会议室领取会议材料,按照工作人员安排进入会场;
3.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原则上先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简要汇报,然后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作相关说明。其他与会人员按照“议题列席单位、固定列席单位、区领导”的顺序进行发言并提出明确意见。经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作最后决定;
4.议题列席人员需自觉接受会务工作人员的安排,在所列席议题即将审议时,提前在会议室门前候会,严禁在会场外闲谈喧哗、抽烟聊天等;在进入会场前,务必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震动、静音状态;会议期间,严禁随意进出、接打和玩耍手机、交头接耳等,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保持良好会风;
5.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要将材料退回指定地点,未经许可,不得将材料带离会场。
五、强化工作落实
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单位必须坚决执行,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督促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在每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通报。对拖延不办、敷衍塞责以及长期不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办理;对因拖延推诿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附件: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附件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
提请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议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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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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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列席单位 (控制在30个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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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意见 |
附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或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签字 |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 |
附区维稳办备案意见或区维稳办负责人签字 | ||
专题会议 研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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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由**召开**专题会,经会议充分讨论,共有**个单位达成统一意见,**个单位存在意见分歧。 | ||
存在意见分歧的 单位名称 |
反馈意见 |
未采纳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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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请 区委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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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汇报人和列席单位必须事先充分了解专题会议研究情况。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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