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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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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府办发〔2016110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6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政策

(一)参保对象。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含已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住院待遇在等待期内的城乡居民);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具有本区户籍的新生儿。

(二)参保登记。参保居民必须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规定的缴费地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具有本区户籍但未在学校参保的在渝高校大学生可随家庭以普通居民身份参保缴费。对举家外出在市内跨区县异地居住的,可委托他人在户籍地参保缴费,也可在居住地参保缴费。在收取参保人参保费时,必须以家庭(户)为单位,开具市财政局统一制定的专用发票。

(三)缴费标准。2017630日前参保缴费的:一档为140/·年,二档为350/·年。2017630日后参保缴费的:一档为140+财政补助,二档为350+财政补助。

(四)大病保险。凡参加了居民医保的人员,自动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资金从居民医保基金中提取,本人不再缴费。

二、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纳入政府资助范围的人员有11类,即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农村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峡水库开州区库区移民。

(二)资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政府全额资助350元参保二档;三峡水库开州区库区移民参保一、二档均由政府资助30元;农村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参保一档由政府全额资助140元、参保二档的政府资助100元;其他资助人群待市级相关部门政策出台后按文件规定执行。对既是计生又是民政资助对象的人员,必须以民政资助人员身份参保,其差额部分由区财政局补到各社保所,由社保所登记造册补发到本人。

(三)资助资格。民政、残联资助对象由乡镇(街道)民政办对人员信息、身份进行核查清理,由区民政局导入软件系统。其他资助对象由乡镇街道移民办、计生办登记造册,经其主管部门审批后,交所属乡镇(街道)社保所录入软件系统。由政府资助类身份确定截止时间为2016831日。已纳入2017年度政府资助的人员,未在20161231日前参保的,不享受2017年度政府资助。

三、待遇政策

(一)门诊定额包干标准。2017年度门诊定额包干标准,仍按201680/人的标准执行,其个人缴费增加额度中的60元用于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对已经定点的,限额报销100/人,未定点的限额报销60/人;统筹标准为60/人,由协议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医疗机构。

(二)住院待遇享受时间。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201711日至1231日;在20172月底前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为参保缴费的次月1日起至1231日;在201731日及以后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为参保缴费之日起满90日后至1231日。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90日内独立参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31日,未独立参保的,可随参保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当年住院待遇。

(三)住院报销比例。参保一档的居民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0%60%40%,参保二档的居民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在一档的基础上提高5%

(四)住院报销封顶线。参保一档每人每年8万元,二档每人每年12万元;居民医保报销后,符合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自付住院费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20万元。

四、基金收缴

(一)个人缴费资金。各乡镇(街道)于每周五将收缴资金划转到区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开户单位:开县财政局;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开县支行;账号:3401010120010003573—110001),上划资金时,必须填写所在乡镇(街道)名称及资金类别,不得填写个人名称。

(二)政府资助资金。由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生计生委向区财政局申请,由区财政局在12月底前划拨到基金专户;三峡移民资助资金由区移民局于12月底前划拨到基金专户。

五、目标任务

2017年度全区参保任务仍为145万人,各乡镇(街道)具体任务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锁定任务时限。2017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在20161220日结束。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必须加强对参保缴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到应保尽保。一是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要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确保宣传、组织、受理工作落实到人。三是要严格工作程序,为参保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四是要统筹安排,分工协作,确保参保缴费任务按时足额完成,信息录入准确无误。

(三)做好数据报送。参保缴费工作启动后,各乡镇(街道)于每周四下午5时前将参保缴费情况汇总后,通过电话(52299980)或QQ群(103693219)报区社保局,区社保局每5个工作日向区人力社保局报告全区参保缴费进展情况。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各乡镇街道的参保缴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由区政府进行通报。

(四)及时确认结账。集中筹资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在认真核对参保信息的基础上,填写参保确认书,必须在1221日至28日到区社保局结账。

 

附件:12017年度居民医保乡镇街道参保人数任务表

22017年度居民医保政府资助对照表

32017年度乡镇街道居民医保参保确认书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27

 

 

 

 

 

 

 

 

 

附件1

 

2017年度居民医保乡镇街道参保人数任务表

乡镇名称

参保人数

乡镇名称

参保人数

 

汉丰街道

47143

厚坝镇

30394

 

文峰街道

39764

镇安镇

23856

云枫街道

25069

竹溪镇

39471

镇东街道

20616

义和镇

31891

丰乐街道

20403

铁桥镇

51814

白鹤街道

61312

南雅镇

41205

赵家街道

59567

渠口镇

24242

大进镇

40752

谭家镇

20418

河堰镇

30634

白桥镇

25375

敦好镇

47314

金峰镇

24190

九龙山镇

46287

大德镇

50923

临江镇

92303

天和镇

16562

中和镇

55979

巫山镇

28583

岳溪镇

66217

白泉乡

9900

南门镇

64350

关面乡

8963

长沙镇

65592

满月乡

10784

和谦镇

24709

麻柳乡

26234

温泉镇

46966

紫水乡

28590

郭家镇

40859

三汇口乡

18333

高桥镇

34151

五通乡

8285

 

929987

 

520013

 

附件2

2017年度居民医保政府资助对照表

资助部门

资助类别

参保档次

资助

标准

个人缴费

备注

民政局

城乡低保对象

一档

0

0

待市定

二档

0

0

待市定

城市三无人员

一档

0

0

待市定

二档

0

0

待市定

农村五保对象

一档

0

0

待市定

二档

0

0

待市定

城乡孤儿

一档

0

0

待市定

二档

0

0

待市定

在乡老复员军人

二档

350

0

区政策

在乡重点优抚对象

(含参战参试人员)

一档

0

0

待市定

二档

0

0

待市定

城乡重度(一、二级)

残疾人

一档

0

0

待市定

二档

0

0

待市定

民政建档人员

一档

0

0

待市定

二档

0

0

待市定

农村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一档

0

0

待市定

二档

0

0

待市定

卫生计生委

农村独生子女

及其父母

一档

140

0

区政策

二档

100

250

区政策

移民局

三峡库区移民

一档

30

110

区政策

二档

30

320

区政策

 

 

附件3

 

2017年度乡镇街道居民医保参保确认书

 

按照区上统一部署,我乡镇(街道)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圆满, 完成。现将居民参保情况确认如下:

一、总体参保情况

2017年,全乡镇(街道)共有居民    人参保,共筹集参保基金      元。其中:一般参保居民共     人(农村居民一档    人,二档    人;城镇居民一档   人,二档    人),个人缴纳参保资金    元(农村居民一档    元,二档   元;城镇居民一档    元,二档    元)。

二、资助参保情况

政府资助参保共      人(其中农村居民一档     人,二档    人;城镇居民一档    人,二档    人),资助金额     元(农村居民一档      元,二档     元;城镇居民一档     元,二档      元)。其中:

(一)农村五保对象。参保    人(一档   人,二档   人),政府资助    元(一档   元,二档      元),个人缴纳    元(一档     元,二档    元)。

(二)城乡低保对象。参保    人(一档   人,二档   人),政府资助    元(一档   元,二档    元),个人缴纳    元(一档     元,二档    元)。

(三)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参保    人(一档   人,二档    人),政府资助    元(一档   元,二档   元),个人缴纳    元(一档    元,二档    元)。

(四)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参保       人(一档    人,二档    人),政府资助     元(一档   元,二档    元),个人缴纳   元(一档    元,二档     元)。

(五)农村计生对象。参保    人(一档   人,二档  人),政府资助    元(一档   元,二档   元),个人缴纳    元(一档     元,二档    元)。

(六)在乡老复员军人。参保     人,政府资助      元。

(七)城乡孤儿。参保   人(一档   人,二档   人),政府资助    元(一档   元,二档    元),个人缴纳      元(一档     元,二档    元)。

(八)城市三无人员。参保    人(一档   人,二档    人),政府资助    元(一档    元,二档     元),个人缴纳    元(一档    元,二档    元)。

(九)民政建档特殊困难人员。参保      人(其中一档      人,二档    人),政府资助    元(一档   元,二档   元),个人缴纳    元(一档     元,二档    元)。

(十)三峡库区移民。参保    人(其中一档     人,二档    人),政府资助    元(一档    元,二档    元),个人缴纳    元(一档     元,二档    元)。

(十一)农村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参保

  人(其中一档    人,二档    人),政府资助   元(一档   元,二档   元),个人缴纳    元(一档     元,二档    元)。

以上数据经认真审核无误,现予报送,请区社保局办理我乡镇(街道)2017年居民参保相关手续。

 

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     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街道(公章):             乡镇街道社保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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