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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4-01-18

《开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现就《开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151228,开州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成立,开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两块牌子,一个班子运行2016318日,经区政府批准,成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5月,印发《开州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从交易规则、三级市场服务体系建设、交易方式和程序、交易行为规范、交易监管和争议处置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化设计。累计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109宗,交易面积61481.51亩,交易金额17519.904万元,抵押融资金额360万元,惠及农户13085户。

20228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93号),要求推进区县平台市场化改造,不断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市场化运行机制。同时将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设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调整为设在市农业农村委,各区县要参照市级架构完善区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开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9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委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运行模式,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运行体系,畅通农村产权要素流动渠道;探索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由事业单位向企业化经营法人转变,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综合性专业化服务,实现与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重庆土交所)的信息联网、业务互动。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明确我区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建设任务包括方面内容:一是建设交易市场体系。建立区级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乡镇(街道)服务工作站、村级服务网点。由重庆湖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重庆市开州区湖山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流转服务公司”),采取和乡村发展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方式运行,实现交易机构由事业单位向企业化经营法人转变;乡镇(街道)依托公共服务中心,设立1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窗口,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相关工作;村级服务网点依托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在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网点,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相关工作。二是流转交易品种。分为改革试点类、公益类、市场类三大类流转交易品种改革试点类交易品种原则上在重庆土交所进行流转交易,公益类、市场类交易品种根据产权权利人意愿选择重庆土交所或区流转服务公司进行交易。三是完善流转交易机制。包括规范交易行为、分类分级流转、严格交易审查、加强政策联动四项内容。四是深化拓展服务功能。包括做好基础服务、延伸交易服务链条、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实现路径三项内容。五是强化流转交易监管。包括将流转交易情况纳入交易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流转交易数据分析研判,加强廉政监督三项内容。第三部分:工作步骤。明确交易体系建设、分级开展培训、分类组织交易三项内容。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加强宣传培训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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