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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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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重庆市开州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区委常委会第71次会议、十八届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126日印发,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正确理解,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都对深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加强执法监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纳入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体系,2023101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要求统筹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新路径。

为此,我区在多次征求乡镇(街道)、区级执法部门、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后,形成《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聚焦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两项重点任务,按照乡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属地属事相结合的原则,推动执法事项、执法力量、执法方式三个综合,健全执法监督、业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法律监督四个监督,形成3+4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阐明了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主要是要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新格局和职责任务清晰、制度体系完备、机制运转高效、综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新格局。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包括两个方面,20条具体改革措施。在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一是明晰执法事项,通过发布法定事项、开展分类赋权、规范委托事项,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执法权限。二是规范执法主体,通过明确执法模式、统筹执法力量、建强执法队伍,构建起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三是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建立1+9+N行政执法同盟体系,强化协同配合,加强数智引领,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建强监督机构,探索设立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加强部门法制审核和监督力量,形成全方位监督格局。二是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案卷评查、质量评价、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等方式,强化事前预防、事中规范、事后监督。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协同监督、争议处理、信息报送等机制,推动监督有力规范。四是强化结果运用,通过考核和线索移送,倒逼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部分,实施步骤。按照安排部署阶段(202310月)、试点推进阶段(202310—12月)、总结推广阶段(202312月)三个步骤有序推进。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改革工作专班,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好辖区执法改革工作。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建立由司法行政、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三是强化监督考核。

三、有关说明

(一)关于赋权事项的说明。是赋权原则。根据《重庆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3年)》,按照通用赋权事+自选赋权事的原则,积极承接清单通用赋权事项综合考虑各乡镇(街道)执法现状、承接能力等因素,挑选高频次、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三高两易事项形成自选赋权事项在此基础上出台《重庆市开州区乡镇(街道)赋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是赋权内容。市上清单共99项(通用15项、自选84项),我区除临江镇外各乡镇拟承接71项(通用15项、自选56项),街道48项(通用15项、自选33项),临江镇75项(通用15项、自选60)。涉及城市管理农林水利应急消防等领域三是推进时序。在试点乡镇开展赋权先行试点,12月底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关于执法主体的说明。一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实施权限范围内的法定执法事项”“赋权执法事项委托执法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二是区级有关行政执法单位派出机构实施派驻执法事项,其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单位采取包片执法。三是对照市上文件要求,应统筹基层执法力量,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纳入基层智治体系平安法治板块统筹管理,区级有关执法单位派出下沉的执法力量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实行区属乡用共管,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


政策原文:

《重庆市开州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图片解读
1.什么是行政处罚主体?2.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主体是谁?3.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是否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主体? 4.什么是法定执法事项?5.什么是赋权执法事项?6.乡镇(街道)只行使赋权清单的行政处罚权吗?7.乡镇(街道)行使赋权执法事项与区县行政机关是什么关系?8.什么是委托执法事项?9.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时,以谁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10.“综合查一次”如何进行?11.什么是包片执法方式?12.乡镇(街道)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加盖谁的公章?13.当事人对乡镇(街道)作出行政执法行为不服的,向哪里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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