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2-09-16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重庆市开州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0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结合开州区实际,出台了《重庆市开州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27条,分类概括为加强“九大能力”建设,包括组织管理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执法监管能力、技术支撑能力、智慧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服务发展能力、社会共治能力和保障能力9个方面。

在加强组织管理能力建设方面,将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药品安全治理网络,建立健全上下一体、左右衔接、周边联通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在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方面,将推进疫苗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疫苗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可追溯。

在加强智慧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将推进“互联网+药品监管”,支持使用涵盖许可审批、监管执法、风险防控、检验检测、考核评价等为一体的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推进药品监管领域移动互联应用。将加强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含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按要求建立药品追溯制度,从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集采药品等重点产品开始,稳步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三医联动”,推动医疗、医保、医药领域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在加强服务发展能力建设方面,将加强对医药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支持,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发展总部经济,配合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药品监管一体化建设,积极引进医药企业入驻重庆(开州)生物医药产业园,提高区域联动促进产业发展能力。加强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管理,促进中药守正创新和中医中药协调发展,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支持产地中药材趁鲜加工。

在加强社会共治能力建设方面,将继续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药品监督电话:12315),快速受理、高效处置药品投诉举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落实有奖举报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监督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出台的意义

《若干措施》是我区首个专门针对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政策文件,《若干措施》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提升我区药品监管能力,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必将进一步提升药品智慧监管水平,加强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必将进一步提升我区道地中药材种植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必将进一步提升药品质量,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