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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2-06-02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一是202012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部分明确指出,脱贫攻坚形成了庞大的扶贫资产,对这些资产要摸清底数、加强监管,确保持续发挥作用。二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三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在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部分提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四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在三、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要求,(五)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五是为加强全区扶贫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依据市乡村振兴局、中共重庆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渝乡振发〔2021〕52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开州区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资产范围。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分类建立管理台账,重点是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

(二)摸清底数。以资金为主线逐笔清理。乡村振兴、财政部门要根据扶贫项目资产清理范围,对历年以来的各类扶贫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资金属性,遵循资金流向,结合《扶贫资金项目清理表》,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明的扶贫资金项目台账。以项目为载体逐个登记。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项目,已经确定权属的由权属单位、没有确定权属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或业主单位,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登记表》,对资产信息逐个登记,准确载明资产信息和现状。

(三)确权登记。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确权。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

(四)规范运营。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经营性资产要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确权到村集体的,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益性资产要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

(五)规范使用。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和差异化扶持,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要及时公开。所得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属于村集体的资产收益,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鼓励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

(六)严格处置。依法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农村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

三、重要意义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既是群众的“保命钱”,也是精准扶贫的“助推剂”。管理和使用好扶贫资产,并长期发挥扶贫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效益,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能够保障所有者、经营者、贫困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返贫,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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