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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解读

日期:2022-02-08

2022128日,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27号)。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粮食突发事件,确保粮食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粮食应急预案》《重庆市粮食应急预案》《开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开州区粮食应急预案》。

二、修订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实施新的粮食安全战略。党的十九大要求“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近年来,国家实施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改革,对粮食安全应急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为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着力提高全省粮食持续稳定供应能力,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建议,对《开州区粮食应急预案》(2015年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开州区粮食应急预案》(2022年版,以下简称《预案》),报请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

三、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培训演练、附则等8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则。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5方面阐释《预案》修订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根据粮食突发事件需要,区政府成立开州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本镇乡(街道)粮食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的粮食应急工作。区级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要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部分是监测预警。分为监测与预防、预警、应急报告3部分。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其他突发事件的跟踪监测和信息报告。可以预警的粮食突发事件,按照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建立本区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应急报告制度,对照不同情形,立即进行核实,并按照规定程序逐级紧急上报,区发展改革委和区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向区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报告,镇乡(街道)要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根据粮食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粮食突发事件时,启动Ⅰ级响应,由市指挥部进行先期处置,并按国务院部署及时应对;发生重大粮食突发事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牵头应对。初判发生较大、一般粮食突发事件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区指挥部牵头应对,必要时由市指挥部提供指导。粮食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信息报告、粮食调运、动态监测、舆论引导等措施。

第五部分是后期工作。分为评估和改进、应急费用清算、应急能力恢复3部分,及时对粮食应急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粮食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预案。区财政局会同参与应急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粮食应急中动用地方储备粮或企业周转库存发生的价差损失、贷款利息和费用开支等进行审核、清算,及时拨付到位。对粮食应急占用的贷款,由农发行开州支行与相关单位及时清算、收回贷款。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采取措施,及时补充地方粮食储备和粮食企业的周转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分为粮食储备、粮食应急保障系统、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通信保障4部分。建立和完善区级地方粮食储备制度,保持必要的储备规模和企业周转库存,增强对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加强粮食应急加工、配送、供应和储运等应急网络设施的布局及建设,确保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应急网络体系相互衔接、协调运转,有效发挥应急保障作用,满足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要加大投入,加强重点区域粮食加工、储运和供应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粮食应急工作需要。

第七部分是培训演练。区政府相关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粮食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业务、应对有序、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粮食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八部分是附则。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五年修订一次。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行政区粮食应急预案,并报区发展改革委备案。

预案包含2个附件,分别是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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