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临江镇人民政府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关于《通知》的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基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渝府发〔2020〕32号)文件要求,结合临江镇人民政府工作开展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形成我区拟赋予临江镇人民政府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二、关于《通知》的起草过程
按照渝府发〔2020〕32号文件要求,开州区司法局对《通知》起草工作高度重视,前期以书面形式征求临江镇人民政府承接意见,临江镇同意拟承接302项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向开州区人民政府提请《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人民政府关于拟承接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请示》(开州临府文〔2021〕5号)。后开州区司法局又以书面形式征询16个相关部门意见。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反馈对涉及各自单位赋权事项无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和临江镇人民政府承接能力,最终形成通知。
三、关于《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全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通知制定的目的和依据。第二部分是对赋权后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提出要求。第三部分是附件,赋予临江镇人民政府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目录有302项权限,其中行政处罚272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
四、特别说明的事项
本次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均不包括吊销许可证和吊销执照。
五、名词解释
1、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对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4、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做出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5、行政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6、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征集一定数额金钱和实物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