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法〔2021〕5号)明确的重要改革任务,提高我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主 任:张元斌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盛兴龙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办主任
郑小东 区司法局局长
委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等单位负责人。
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研究、讨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以及其他需要审议的重要事项。
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局长郑小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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