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4581456080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开州区天和镇财政所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开州区天和镇财政所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政保障。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做好各项财政直补资金的落实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做好“村财民理乡代管”工作;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 |||
住 所 |
重庆市开州区天和镇仁和社区政和街6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向守坤 | |||
开办资金 |
5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开州区天和镇人民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33.92 |
338.92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开州区天和镇财政所 |
从业人数 |
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政保障。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做好各项财政直补资金的落实工作;做好“村财民理乡代管”工作;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账户管理方面 1.严格按照《开州区乡镇街道财政所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开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实行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制度。财政所负责人对本所银行账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2.按照银行账户管理相关规定使用银行账户,做到不超范围使用,不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信用,不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金。 二、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1.我镇财政所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资金支付审核实行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复审等多岗审核。 2.对直接支付业务要求相关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拨款人员对各类拨款凭证及其附件的要素进行全面复核。 3.建立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由公章、所长印鉴章、总会计印鉴章三章合一生效,实行了分人分印管理;对印章的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到人走章锁,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了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了由经办人领用和核销制度。 三、会计核算管理方面 1.我镇财政所账务处理全面纳入乡财县管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办理资金支付的相关原始凭单及报表能及时转交记账人员保管,记账人员全面核对后按时登录账务;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薄,都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在变动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并制定规范的移交清册,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年终结账。 2.财政所建立了财政内部相关职能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建立了财政所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银行之间对账,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全部核对相符;建立了与上级财政定期核对资金制度。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16年12月至2021年12月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黄基桂 联系电话:13983552460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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