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支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47717947930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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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支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依法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受理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受区人力社保局委托,依法查处全区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以及套取、骗取、挪用社保基金的案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日常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 | |||
住 所 |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尹阳春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6.15 |
16.2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9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变更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 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我区坚持主动检查、协同配合,以“安排部署、组织措施、责任落实、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履职督查”六个到位,强力推进清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欠薪追讨有力。2016年,全区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0件,目前已全部处理结案,为4826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4294.75万元。其中,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9件,为4260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925.05万元。2017年春节前15天,我局共接受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64起,涉及1664人,追回被拖欠工资2478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维护稳定有效。高度重视涉及人数多、安稳风险大的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2016年妥善地解决了公园王府、金科财富中心等民工工资纠纷问题,为385名民工兑现工资1840万元,全区无一起因农民工讨薪而引起的群体恶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网络负面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案件明显下降。2015年,全区立案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7件,涉及农民工5339名,涉及农民工工资4938.47万元,其中涉及建筑行业案件80件。2016年比2015年欠薪总案件、人数、金额同比分别下降8%、9.6%、13%,建设行业的欠薪案件同比下降26%。 (四)出台“两金三制”。根据国办发1号文件和渝府办发101号文件精神,我区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6〕174号)、《重庆市开州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开州府办发〔2016〕175号)、《重庆市开州区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州府办发〔2016〕176号)、《重庆市开州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开州府办发〔2016〕177号)等文件,全面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实名制、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 (五)实施“三清三进”。按照市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三清三进”工作机制的通知》(开州农工支办〔2016〕2号)文件,实行 “红、橙、黄”“三色管理”,将“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的“三清三进”工作机制与“三色管理”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倒逼责任单位落实到位,实现了“三降”工作目标。 三、工作总体做法 (一)强化组织,主动作为。一是加强领导。按照市上统一部署,我区于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区印发《重庆市开州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主要职责和议事规则》(开州府办发〔2016〕179号)文件,成立了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总牵头,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区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并下设农民工工资支付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二是全面部署。2016年12月,组织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召开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对我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形势进行了全面仔细研判,对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强调部署。三是落实责任。清欠工作坚持“归口管理、属地处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度,由各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用工企业和在建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在建立工作台帐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制订有效措施快速处置,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督导机制,依法查处清欠工作中涉嫌失职渎职犯罪行为,确保各部门履职到位;二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从资金来源、资金管理、资金拨付、资金跟踪等方面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三是建立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反应迅速、出动及时、处置果断;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公安局4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编制了因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引发的群访、集访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行为。 (三)稳步推进,严厉查处。在清欠工作中坚持政策引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三管齐下,始终保持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高压态势,形成清欠治欠的社会氛围。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印发了《开州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开州农工支办〔2016〕1号)文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意义,张贴、发放“告农民工朋友书”,明确欠薪维权方式、所需证据材料、投诉受理程序以及立案查处日期,提高广大农民工合理维权、理性维权的能力。同时,向社会公开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电话43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二是加大日常监察检查力度。今年我区加大日常巡查和书面审查力度,特别是对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重点监控,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全程跟踪。三是实施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检查阶段,由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对管辖和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排查用人单位218户,涉及在建项目136个,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突出恶性案件。四是快速处置案件。通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第一时间控制事态,争取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有效预防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落实制度,明确责任。为从根本上解决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的问题,我区注重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深入推进落实。一是强力推进“两金三制”。区财政落实应急周转金资金保障,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单位督促各施工企业执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同时将各责任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二是推行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制度。在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竖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告知农民工基本劳动保障权利,公布建设单位、劳务分包企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行为。三是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制度。强力推行《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的矛盾。四是实行重点单位跟踪监控制度。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把有拖欠记录的单位和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经常跟踪检查,对存在拖欠隐患的建设项目,进行约谈,做到早发现、早解决。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面临形势较为严峻。一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信访案件由比较单一的建筑行业向商品零售、外贸加工和煤炭等行业漫延;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投诉案件由过去的“两节”和暑假高发期变为经常性;三是单一投诉拖欠金额大和人数多,特别是建筑行业、煤炭行业和园区企业尤为突出。 (二)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农民工不知法、不懂法,一些建筑业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包工头”与农民工口头约定工资报酬,当“包工头”亏本或未足额得到工程款时,以施工单位不拨付工资为由,怂恿农民工上访,农民工手上没有欠薪的确实证据,难以依法维权。 (三)执法取证压力较大。因经营困难、资不抵债或部分企业负责人恶意欠薪藏匿、逃避履行工资支付义务、企业关门停业等情形,导致执法部门取证难、欠薪金额认定难,从立案审查到调查处理并执行到位,程序较长,与农民工急于“短平快”获取工资回家过年的意愿形成巨大反差,导致农民工往往放弃依法维权,采取过激行为讨要工资,给清欠工作带来压力。 (四)违法分包、转包现象严重。部份项目的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施工企业带资或垫资施工等行为,导致实际施工企业积压民工工资、到期兑付困难。其次,建设项目工程款大多按工程进度拨付,因多次分包、转包后实际施工企业垫付能力降低,按月兑付农民工工资困难,容易引发劳资纠纷。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打击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制观念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加大排查力度,力保和谐稳定。持续深入推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深入全面排查各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一旦发现隐患,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督促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民工工资,确保春节和谐稳定。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加强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建设,提高维护职工权益的执法保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强化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施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督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我区已出台的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代发制度等管理制度,并将各责任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和纳入年度工作实绩考核。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加大对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按时足额支付。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被共青团中央、人社部授予“青少年维权岗” 被市人力社保局评为“2016度全市人力社保系统优质服务窗口”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尹阳春 联系电话:18696818318 报送日期:2017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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