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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1-0144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 成文日期 ]2021-08-18 [ 发布日期 ]2021-08-18 [ 体裁分类 ]工作动态 [ 有效性 ]

重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不需专门办理申请手续

哪些人可以获得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怎样办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8月16日,市医保局对《关于做好城镇职工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我市一、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是诊断“两病”的医疗机构,不像特病诊断需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门诊特病的“两病”有什么区别?“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主要是针对病情相对较轻,没有其他并发症的患者,年度报销限额相对较低但准入标准相对较低、不需要单独进行体检、不需要专门办理申请手续。门诊特病的“两病”主要针对病情相对严重及有其他并发症的患者,年度报销限额更高但准入标准相对较高、需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需要办理申请手续。

我市一、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是诊断“两病”的医疗机构,“两病”患者均可由我市任意一家一、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内的执业医师诊断,而不像特病诊断需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通过按项目付费和按人头付费两种方式予以保障。“两病”患者可自主选择,但不能随意变更,原则上一年只能变更一次,变更后次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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