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意识,切实规范用人单位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近期,区人力社保局对全区340家企业开展了2018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此次等级评价,严格按照《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6〕212号)规定的A、B、C三个等级评价标准,采取书面审查、实地巡查、监察系统自评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初评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76家,占企业总数的22.4%;B级企业256家,占企业总数的75.5%;C级企业7家,占企业总数的2.1%。初评之后结果已报市人力社保局审定,相关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供公众查询;同时公布至信用中国(重庆开州)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作为企业评先、评优和上市等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证明。
下一步,区人力社保局将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根据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类动态监管,被评为A级的企业,可适当减少日常巡视检查频次;被评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日常巡视检查频次;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实行动态监控,并对拟评为C级的企业按文件规定进行书面告知,通报相关情况。
“人无信则不立,事无信则不成,商无信则不兴。”诚信不仅是个人的立身之本,更是企业的生存发展之本,守法诚信已成为企业潜在价值中最大的无形资产。在此,提醒各用人单位一定要诚信为本、守法经营,否者,必将影响企业诚信体系,阻碍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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