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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应急生活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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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了加强全市商务系统应急生活物资储备管理,有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79)精神,结合商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重庆市应急生活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全文共九章三十二条,对市商务委依托商务企业储备的应急生活物资的种类、计划管理、承储企业条件、物资储备管理、调拨使用、企业责任、补贴费用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核心举措是依托承储企业的商业库存,给予适当费用补贴,建立市商务委有优先使用权的应急生活物资实物储备。该办法适用于市商务委委托企业储备的猪肉、食糖、方便食品等应急生活物资储备管理,当发生应急情况时,市商务委下达调度指令调拨储备物资,各承储企业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将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后期再由物资使用单位结算相关费用。各承储企业和相关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和承储协议约定进行物资申报、日常储备管理和应急调运,确保生活物资储备安全,随需随调随用。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应急生活物资是指市商务委依托商务企业进行储备和管理,专项用于突发事件处置和防灾减灾救灾的猪肉、食糖和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牛奶等生活必需品。

四、核心条款解读

核心条款1:

标题:承担应急生活物资储备企业资质条件

内容:猪肉承储企业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肉类行业企业;

()自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能够承担储备猪肉任务的储存冻库,冻库储存能力在300吨以上;

()具有相应的专业储存技术力量、经营能力和稳定的销售网络渠道;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食糖承储企业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企业;

()自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能够承担储备食糖任务的仓储设施,储存能力在300吨以上;

()具有相应的专业储存技术力量、经营能力和稳定的销售网络渠道;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解读:

:企业如何申请生活物资储备?

:符合猪肉、食糖承储条件的企业先向所属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申请物资储备,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查和材料初审。经审核合格后,向市商务委报送推荐报告和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申报企业合法经营资质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仓库、冻库库区布局平面图;

()申请推荐表。

由市商务委按照相关采购办法确定。区域性应急物资承储企业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考察确定,报市商务委备案。

核心条款2:

标题:储备物资在库及轮换管理

内容:承储企业应该根据物资保质期限和自身情况按先进后出的原则对储备应急生活物资进行轮换,必须始终保证物资库存计划数量,严禁空库和库存不足事件发生。

解读:

:承储企业对储备物资如何轮换?

:承储企业要保证商业轮换最低库存大于储备数量,并按照先采购入库、后出库销售的方式进行轮换,保证储备商品的质量。对猪肉、食糖等重要商品储备的轮换要按照储备协议提前向市商务委书面申报经许可后进行。

:如何对储备物资进行监管?

: 承储企业要按月向当地商贸主管部门和市商务委报送物资储备库存报表,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每月对储备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市商务委采取巡检、委托公检单位不定期抽检等方式对储备物资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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