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复函
李世芬委员:
按照区政协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李世芬委员《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砂石土资源化利用管理的建议》(提案第144号),我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就开州区建设工程砂石土资源化利用建议意见开展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目前相关管理政策
(一)2020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等1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发〔2020〕473号),明确规定“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建筑砂石自采自用,工程建设项目在批准的建设工期和占地范围内临时采挖砂石资源用于本工程建设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砂石资源确有剩余的,由属地区县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处置。”
(二)2023年4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节约集约原则动用砂石资源,在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内,因施工产生的砂石资源可直接用于该工程建设,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上述自用仍有剩余砂石资源的,可由区县组织进行处置。”
(三)2024年10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产生砂石资源利用的函》(渝规资函〔2024〕1746号),进一步明确“由所在地的规划自然资源局报区县政府同意后,组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处置,严禁以国资、财政、园区管委会等名义进行处置。处置所得收益均应纳入本级政府财政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资产价值评估、交易流程、合同文本等,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
二、开州区利用现状
(一)建立管理机制
2021年9月,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开州区工程建设项目开挖剩余砂石管理和利用的通知》,明确 “统一管理、有效衔接、合理堆放、动态监管、移交接管、依法处置” 管理机制,同时明确了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职责,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协调、接管处置工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业主单位)会同属地政府开展动态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巡查监管,对违规利用、销售工程建设项目开挖剩余砂石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
2023年3月,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砂石土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的通知》(开府办发〔2023〕15号),通知要求“严控源头、合法使用、依法处置”,同时明确了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监管职能职责。
(二)强化利用监管
按照管理机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建设工程砂石监管。
1.强化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实施中的建设项目,如近年实施的开城高速、渝西高铁、成达万高铁等项目,尤其对建设开挖产生砂石的堆料场,重点检查砂石合规自用及安全堆放。
2.集中约谈警示,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执法科结合土地卫片执法,对渝西高铁、成达万高铁、巫云开高速、开梁万达直线项目单位进行警示约谈。通报开州区卫片执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违法违规用地的情况,对工程建设采出的砂石资源合法使用进行规范。
3.严厉打击违规行为,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联合执法,对开州区乐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厂内工程砂石加工、开州区河堰镇三通村3组养殖场项目建设产生富余砂石及时调查处理,督促整改恢复。
(三)合规公开处置
建设工程富余砂石的处置,首先委托技术单位测算资源量和价格评估,编制出让方案报区政府审定,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招拍挂公开出让,区财政统筹出让收益。截至目前,我局已开展4个建设工程富余砂石的处置。
1.南门镇得乐森林项目富余砂石,为得乐森林项目建房基础及道路开挖产生富余砂石,位于南门镇东阳村,结合建设开挖时序,采取分批次公开处置。该项目首批处置量5318.98吨,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交易金额35552元。
2.南门镇得乐森林项目富余砂石(第二批),为得乐森林项目建房基础及道路开挖产生富余砂石,位于南门镇东阳村,结合建设开挖时序,采取分批次公开处置。该项目第二批处置量21000吨,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交易金额131730元。
3.河堰镇三通村3组养殖场平场富余砂石,为河堰镇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养猪场,估算建设开挖产生石灰岩砂石47.45万吨,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交易金额252.17万元。
4.开州区区长沙镇狮子村碗厂沟平急两用森林消防水池富余砂石,位于长沙镇狮子村6组,项目自用后的剩余砂石约10000吨,正在开展公开出让前期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一)革新监管制度,强化联动监管。健全完善开州区建设工程砂石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监管责任,探索工程砂石利用有偿机制,调动监管及建设方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设置集中堆放点,规范堆放场地。结合建设工程砂石堆放需求,分片区(区域)设置集中堆放点(含加工利用),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及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联合选址,提出设置方案报区政府审定,解决建设工程砂石违规堆放及利用问题。
(三)优化接管处置模式,盘活资源配置利用。借鉴合川区、涪陵区做法,结合资源资产盘活及“三资”配置,将开州区建设工程砂石的接管处置特许给区属平台公司经营,提高建设工程砂石动态接管处置的灵活性,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管,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此复函已经向世权局长审核,廖雪林常委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你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