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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2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7-05


陶军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儿童受暴受虐保护机制的建议》(第229号)收悉。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经与区教委、公安局、区妇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教育督查的建议

    区教委印发《开州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建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班子成员包片区、科室包乡镇街道、干部职工包学校责任机制,定期深入责任片区、责任学校进行督检,将学生受暴受虐情况作为督检重要内容。区妇联印发《关于落实四项机制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通知》,建立摸排机制,常态化开展走访摸排,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的家庭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报告机制,对辖区内已发生的重大、紧急的妇女儿童侵权事件,及时履行汇报制度;实行报警机制,对妇女儿童侵害事件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如发现妇女儿童侵权事件,及时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当事人报警;做实关爱机制,通过日常走访、电话问候、微信联系等方式,对重点人群和家庭进行定期探访,同时加强维权宣传。对已发生侵权事件的妇女儿童家庭以及曾有家暴报警或投诉的家庭,每月至少要入户走访或联系对接一次,提供如法律服务、心理辅导等帮助,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关注。

二、关于定期疏导关怀的建议

我区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区级心理辅导站3个、学校心理辅导室193个,组建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团,紧盯问题家庭、心理问题学生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安排专家走进社区对市民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引导广大市民关注孩子身心健康,重视孩子的身心发展。安排专家走进问题家庭对儿童进行心理疏导、积极引导,避免形成报复性、暴虐性极端阴暗人格,确保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区民政局、区检察院、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团区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心理健康辅导机制的意见(试行)》已进入签发阶段,针对受暴受虐等受侵害儿童区卫生健康委将进行专业心理测评、心理疏导。

三、关于科学立法、从严执法的建议

区公安局成立青少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整合治安、刑侦、网安、法制、禁毒、校保等警种力量协调落实青少年保护和预防犯罪对侵害青少年犯罪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特别是对非法侵入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侵害青少年人身安全的案件,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青少年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区公安局、区人民法院等部门依法对监护人进行处理,区民政局对遭受监护缺失或监护侵害儿童进行兜底监护,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发展。                                           

此复函已经王斌局长审核,肖朝琼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202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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