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97号提案的复函
岳占东委员、杨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居住小区综合整治提升的建议》《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提案第97号)收悉。经与区城管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城办〔2020〕25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在改善居民人居环境的同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一、老旧小区改造基本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庆市重点改造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我委已组织街道、社区对城区老旧小区的水电管网、外墙立面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摸底调查,分级分类召开论证会、业主会、座谈会,充分遵循民意确定改造范围,做到基础情况摸底到户头、政策法规宣传到家头、意愿意见统一到人头,建立改造工作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2021年我区完成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中,汉丰睦苑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突出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积极支持、群众出资、共建共管,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22年我区成功申报老旧小区项目9个,涉及老旧小区15个,目前正在有序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加强宣传、形成合力。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形成社会共识。大力宣传国家政策,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老旧小区改造意义的认识,形成共识。二是坚持“群众事、群众办”,尊重居民意愿。充分调动被改造单位和群众的积极性,科学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牵头、社区组织、群众参与的局面,达到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目的。三是注意学习、借鉴前期改造试点的成功经验,稳步推进改造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在现有统筹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消防、应急、水电气讯等专业经营单位等部门的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机制,明确有关部门、权属单位和街道、社区职责分工,共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将各部门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水电气讯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充分整合,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实施。
(三)拓宽渠道、筹集资金。一是要积极谋划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的项目(预计6月份申报2023年项目),深入摸底调查,做到应申尽申,应改尽改。把握政策窗口期,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我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二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运用市场化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允许存量资源(闲置低效土地、房产)调规、配建、加层、扩建、土地变性等,多措并举充分激发社会投资。三是完善居民分担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明确小区居民出资责任。居民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四)建立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实行引进物业服务公司、居民自治、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管理等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共治共管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建立多主体参与的小区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共同谋划管理模式、规约及议事规程,共同维护成果,确保“一次改造,长期保持”。
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周富康审核,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廖雪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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