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开州区委员会第十四届五次 会议第183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开州区委员会第十四届五次
会议第183号提案的复函
侯成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流动餐饮小吃摊贩管理的建议》(提案第183号)收悉。经与区城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食品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和相关要求,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
对在划定区域内经营的食品摊贩,我局一是对其进行备案管理,制作并发放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公示卡。备案卡载明了经营者的姓名、经营地址、经营时段、经营品种、联系方式、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等信息。目前我局已按照规定对320余户摊贩进行了备案登记管理,发放了备案卡。二是对食品摊贩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培训,提升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食品摊贩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食品防护等行为,规范其日常加工操作,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同时,城管部门一直以来都将学校、医院和商圈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管理作为城区环境秩序整治的重点。一是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学校、医院和商圈周边流动摊贩的监管。积极组织开展流动摊贩专项治理整顿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流动摊贩经营行为。二是建立长效机制。错时巡查与设置高峰岗定点管理相结合。在学生上学、放学等高峰时段,实现定人、定岗、定时间管理,依法取缔流动摊点,清理占道经营行为。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断强化监管手段。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学校、医院和商圈周边摆摊设点违法经营行为,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努力实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保护一方”的目标,确保城区环境整洁、有序。
流动摊贩的管理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够胜任的也不是一禁了之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和城管部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特定区域的业主共同协作配合,促进流动摊贩规范有序的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王先林局长审核,黄成涛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联系人:廖旭,联系电话:5222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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