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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关于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 复函

日期: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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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关于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56建议

复函

罗正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的建议》(建议56号)收悉。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婚姻登记条例》中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有关证件中,不再包括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这意味着强制婚检制度被取消,婚检制度从强制走向自愿,但不再强制并不等同于婚检不重要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倡导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当事人自愿选择。根据《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函〔 2020 205号)精神,20206月开始,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已经启动了以下工作:

一、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民政局,在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族健康咨询台检测室等,向婚育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指导群众科学孕育健康新生命。

、区民政局配合卫生健康做好婚前保健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配合医务人员宣传新婚期生殖健康保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幼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保健项目介绍、出生缺陷综合防治123等各种婚前检查手册宣传婚前健康检查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对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其对婚前检查的认识,提升婚检率;婚姻登记处在坚持贯彻婚检自愿,婚检免费的原则下,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利用展板、海报、LED、宣传标语、电视短视频滚动播放、窗口登记员口头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倡导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当事人自愿选择。

做好信息和数据对接每个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向区妇幼保健院定时报送结婚登记数据,方便其推进和改进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谭菲局长审核,黄成涛区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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