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复函
张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础水利(渠堰)建设投入的建议》(提案第19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农村渠道基本情况
我区已修建水库配套渠道1324.59km,山坪塘配套渠道以及清水堰3798km/2658处,有效灌溉面积42.78万亩。
二、全区农村渠道现状
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开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02〕26号)规定,小型渠道由受益所在村负责管理。
为确保保障全区粮食安全,从2008年以来,我区共争取上级投入近2亿元,整治农村渠道300余km,恢复灌面12.99万亩,改善灌面8.86万亩。同时为确保渠道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效益,从2013年起区财政按4000-6000元/km补助用于已整治中型灌区渠道的日常管护。
目前,国家针对小型渠道仍按照“谁投资、谁受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一直未将改造纳入补助范围,水利设施配套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共同努力。
三、下步打算
一是区农业农村委已统筹历年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150万元,用于乡镇(街道)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进行管护;二是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时,将农村渠堰整治纳入项目中;三是通过打捆争取小型灌区现代化改造。
此复函已经何祖勇局长审核,侯大平党组成员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你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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