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复函
李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继续加大对水稻种植大户政策支持的建议》(第14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维持原有种粮大户补贴问题
(一)大户补贴政策取消背景。种粮大户补贴2006年由开州区创立,全市推广,最初在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中列支。后中央审计认为该项补贴有违世贸组织规定,有违市场公平规则,不予支持。为了确保种粮大户种粮积极性,市级相关部门改为市级财政补贴。但近年来全市种粮大户成倍增长,2022年申报补贴资金由上年的6000万元陡增至1.5亿元,开州区申报补贴户数由198户陡增至500余户,在各级财政资金日益紧张的情况下,已成为财政难以承受之重,加之资金监管等问题较多,经相关部门反复讨论,认为应主要由市场来调控种粮,而非财政政策来主要调控种粮,加之中央其他补贴政策较多,大户补贴政策取消后从长期来看不会有大的市场波动,最终决定逐步取消该补贴政策。
(二)大户补贴政策取消后的政策改革方向。2024年,农业农村部在全国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也及时印发《重庆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办发〔2024〕66号),支持对象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包括跨年和当年种植收获的粮油品种)50亩及以上、推广重点粮油作物主推技术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方式为主体自主实施、达标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奖补标准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奖补资金总体规模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2024年我区中稻、再生稻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10%<15%的,奖补金额不超过100元/亩;较当地平均水平≥15%及以上的,奖补金额不超过200元/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防止出现“垒大户”。全区共23户水稻种植大户9707亩种植面积享受了该补助项目。2025年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除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外,近两年在全国还实施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扩种油菜补助等政策,补助标准达到200元每亩,基本覆盖了全区种粮油大户。
二、关于继续维持绿色防控和种子补贴问题
水稻绿色防控和良种补贴与部、市两级实施的粮油政策直接相关,也与区级财政财力直接相关。2018—2022年,部市两级选择在开州区实施水稻绿色高产高效项目,因此每年通过项目给予水稻良种、绿色防控资金支持。市级相关单位也对水稻绿色防控给予资金支持。因水稻项目实施多年,而大豆、玉米等作物实施项目极少,存在短板弱项最多,2023年开始,部、市两级在开州区选择大豆、玉米作物上给予项目支持。因此水稻支持项目大大减少。目前仅由区级财政每年安排在中稻再生稻上实施。由于区级财政资金紧张,资金支持日益减少,因此,继续维持绿色防控和良种补贴政策难度较大。
三、关于加大对机耕机防机播的补贴力度问题
2025年,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3号)文件的安排,开州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相对去年有较大提高,对水稻等粮油作物的耕种防收环节的补贴面积拟达到6万亩左右,水稻等粮食作物的耕种防收的补贴面积相对于去年扩大50%。
四、关于加大品牌打造扶持力度问题
近年我区高度重视水稻产业品牌打造问题,从2018年开始持续注入资金培育“开州再生稻”“开州香米”两大品牌,受市农业农村委委托打造“重庆香米”品牌。在市农业农村委领导支持下,连续多年开展开州再生稻、贡米稳香保优栽培及加工试验研究,区农业发展中心已注册“稷匠香禾”大米商标,并统一开州再生稻、重庆香米包装,制定《地理标志产品 开州再生稻》地方标准1个,《香稻栽培技术规程》地方标准1个,《开州香米》团体标准1个。2024年,开州再生稻、重庆香米每公斤售价10-16元,品质上市场反响良好。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加大开州再生稻、重庆香米的品牌打造力度,通过打造高端精品,引领开州大米走向全国大市场。
此复函已经扈月文主任审核,区政府党组成员侯大平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你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