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
蒋红霞、陈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第8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长期以来对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规范非机动车行、停秩序,纳入每年重点工作计划,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整治。
一、施行分类管理,落实注册登记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非机动车施行分类管理,结合区政府《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渝公规〔2019〕5号),和今年9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国标,提前做好车管登记培训工作。联合乡镇道安办,对辖区两轮车进行全面摸底并建立台账,录入系统,细化落实分类引导处置和上牌措施,通过合理布局并扩大登记网点、便利登记流程、上门督促上牌,以及定期到社区、农村等地开展集中登记上牌服务等措施,更新淘汰一批不合标车辆,优化推广“带牌销售”政策,实现“应上尽上”。截至目前,我区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入户登记160499辆(含原超标电动自行车85871辆),入户上牌率达到80%以上。
二、深化部门联动,推进协同管理
一是近年以来,为满足群众需要,我局联合区城管局在城区学校、商圈、医院、车站等人员聚集场所,建设并投入使用两轮车停车场3个,专用停车位5000余个。二是根据你的建议,我局将推动区城管局开展路口精细化改造,研究设置非机动车道、专用信号灯、红绿灯路口非机动车专用停车等待区、二次过街等待区等配套设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积极推动非机动车专用车道的建设。三是和市场监管、经信委、应急等多部门联合依法打击涉及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打源头、斩网络、断链条;对在整治中发现的非法改装、制假售假线索,及时向经济信息、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转递,按照“一案双查”倒查源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积极参与各部门联合对小区楼院安全检查,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并同步做好针对性宣传提示;对阻碍消防救援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时受理查处。
三、持续开展整治,严查交通违法
一是开展“清停治乱”整治行动。去年以来,我局牵头开展城区交通文明提升和“清停治乱”行动,劝导、纠正不规范停车6000余次。加大对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占道、违规安装的雨棚等交通乱象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电动车辆行、停秩序。二是强化高峰劝导勤务。在城区聘请50名公益岗,设置22个早晚高峰执勤点位,利用早晚高峰与“渝警骁骑”一起开展“有牌证、不超员、靠右行、不加装伞棚”守法劝导,发现安装伞棚就地拆除。三是科技赋能,提升执法效率。在智慧交通一期建设中探索升级严管区域、主要路口的电子警察和视频卡口,利用图像识别、视频识别、射频识别等手段,实现电子抓拍非机动车违章并推送提示信息。填补非机动车靠人力纠违、劝导的空白。四是加强常态化严管整治。我局交巡警支队针对城区电动车行驶密集的重点区域和路段,每天开展无牌、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安装伞棚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发现违法立即纠正并采取首次违法警告放行和多次违法严格处罚的教育处罚模式。今年以来,共计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5379件,拆除电动自行车加装伞棚4.6万余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一是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对党政机关、社区、学校、外卖企业等群体驾驶员举办专门交通安全专题讲座,提高文明参与交通意识;对农村等薄弱环节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提高参与交通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二是施行学法免罚教育方式。区局依托交巡警各大队组织的交通违法学习室、车管所学习室、76个农村专职劝导站等场地,全区设置了86个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对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安装伞蓬、超员的违法行为,组织违法驾驶人免费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交通安全学习,多次违法的学习3天,并签订《守法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已组织开展学习培训2000余人次。三是强化媒体宣传,加强警示教育。及时曝光典型因电动车超速、闯红灯、违规载人、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所导致的事故案例,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并引导广大非机动驾驶员及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增强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守法出行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借鉴你的建议意见,采取以下措施继续非机动车的管理。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二是围绕严格登记管理、强化路面执法、严打制假售假行为、强化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4项牵头任务和强化标准实施、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严打非法改装行为。三是强化线上经营管理、压实配送企业责任、加强违法行为联合惩戒6项配合任务,多管齐下,靶向施策,强力整治,全面提升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水平。
此复函已经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朱必恩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你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