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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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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清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利用的建议》(第9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全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提供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推动全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区农业农村委正在拟定《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利用工作的通知》,将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目标责任、明确管护范围、强化管护基础、明确管护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宣传教育、高效益利用、强化工作监督考核等九个方面加强全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利用工作。

一、关于“土地化零为整,发挥土地规模优势”的建议

“改大”是高标准农田“四大”建设内容(改大、改路、改水、改土)之一,目的就是解决土地碎片化,不宜机宜耕的问题。从2022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委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进行了大胆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全区累计“改大”8万亩以上,“改大”后农田宜机化率应达到100%,粮食综合产能提升10%以上。市农业农村委印发了《重庆市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四改”技术要求》,在以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将进一步总结“改大”经验,加大“改大”投资力度。

二、关于“灵活调整土地,让愿耕者有其田”的建议。

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政改发〔2023〕3号)文件要求做好工作指导、宣传培训、试点组织、政策支持和风险防范等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组织服务等功能作用。

三、关于“制定合理奖惩措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的建议。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提前落实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通知》(开州农〔2024〕13号)文件明确要求“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行乡镇街道负总责制。要充分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导向作用,真正实现“耕种者奖,废耕者惩”的初衷。

四、关于“持续强化耕地意识,守住耕地红线”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同时对存量问题摸清情况,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一是健全机制重联动。成立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撂荒地、园地整改指导,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建立专班、部门、属地政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防止耕地“非粮化”“1+3+N”工作机制。召开耕保专班全体会议1次,专题会议3次,研究部署耕地“非粮化”相关工作。对耕地“非粮化”整改工作进度,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旬督导机制。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39名中层干部组成的“联合督导指导组”,到乡镇(街道)开展3轮督导指导,达351人次。二是压实责任强推动。制作防止耕地“非粮化”宣传视频1条、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依法对撂荒1年以上的农户书面发放复耕提醒书,对长期撂荒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压紧压实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人主体责任。三是高效施策争主动。分类明确整改技术措施,明确600元/亩的整改补助标准,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1.911万亩图斑核查工作,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6003.45亩,确保全区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牢牢守住。

此复函已经扈月文主任审核,邱文军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你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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