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复函
杨红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议》(第184号)收悉。区经济信息委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相关工作,落实专人跟踪办理,经与区财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管理
目前,电动自行车作为重要的交通工具,开州区市场保有量较大,其骑行和充电安全问题也广受社会关注。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渝安委〔2022〕14号)文件,电动自行车从生产源头、流通销售、末端使用、拆解回收等全链条明确了市场监管局、经济信息委、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委、交通局、消防支队、应急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等10部门职责分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针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管理,已明确属事属地责任,属事由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属地由乡镇(街道)负责,城管局、消防支队、经济信息委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管理。
二、建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关于“加快新建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方面。目前相关文件及技术标准未要求在新建小区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及配套充电设施,但针对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电瓶车充电桩的迫切需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强化审查建设开发单位新建小区规划方案中关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的设计,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及其充电设施的规范管理。
(二)关于“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建”方面。区住房城乡建委将会同社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做好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相关工作,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结合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三)关于“加大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管理”方面。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等行为,区消防支队、区应急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和属地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将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居住区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规划建设。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单位将充分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摸清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和配套设施底数,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相关政策,分类规划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及充电桩的配套建设,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二)加强安全管理。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渝安委〔2022〕14号)文件,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局等单位将进一步强化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监管要求,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
(三)加大舆论宣传。围绕电动自行车守法出行、安全出行,制发宣传资料、警示片,建立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策划发布电动自行车典型事故案例。同时在售卖电动车的商铺进行全覆盖宣传,张贴“不加伞、不乱停、不扰民”“守法出行、平安回家”等随车贴,营造安全出行浓厚氛围。
此复函已经侯天伦主任审核,邓果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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