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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6-20


任登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设置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第11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区经济信息委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相关工作,落实专人跟踪办理,加快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有序管理,助力“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建设。

一、行业现状

近年来,开州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及充换电设施建设快速增长,电动汽车保有量从2016年的50辆增长到2021年的754辆,年均增长率超过75%,电动汽车占机动车总量比例从2016年的0.10%增长至2021年的0.66%。截2021年,开州区现有电动汽车754辆,其中公交车109辆、出租车210辆、租赁车59辆、私人乘用车370辆、其他车辆6辆;电动汽车充换电站22座,其中公用充电站19座,专用充电站2座,出租车专用换电站1座;各类充电桩199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07个,专用充电桩10个,私人分散式充电桩82个。

二、推进情况

(一)统筹规划布局。按照统筹布局、适度超前,因地制宜、按需供给,统一标准、规范实施,完善机制、精细管理的基本原则,区政府编制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2022—2025年)》。到2025年,全区共规划新建57座公共充电站,专用充电站8座,换电站3座;新建充电桩约4400个,其中公共充电桩271个,专用充电桩292个,私人充电桩约3900个。

(二)分类分区实施。结合开州区充换电设施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将开州划分为I类、II类、III类充电设施发展区域,并对不同区域进行差异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布局。其中I类区域为汉丰街道、文峰街道、云枫街道等9个乡镇(街道),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II类区域为白鹤街道、温泉镇、郭家镇等14个乡镇(街道),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低于112,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III类区域为金峰镇、白桥镇、和谦镇等17个乡镇(街道),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5,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

(三)加快推进建设。根据《重庆市开州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改革方案》和《开州区“三资”调度暨要素配置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2317),区委区政府授权重庆宏畅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城区充电桩和国省干道沿线充电桩经营权进行建设运营管理。目前区经济信息委多次会同重庆宏畅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有序推进企业专项规划、充电桩经营权评估等相关工作。预计今年将建设完成月潭公园、刘伯承同志纪念馆等7个公共充电站建设。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快建设进度。按照年度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区经济信息委将督促指导重庆宏畅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已规划项目建设,快落地、快申报。同时简化办事流程,开辟报装绿色服务通道,为用户提供更加方便、快速、高效的服务。

(二)加强后期管理。区经济信息委将会同区应急局、区住建委等单位进一步建立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统一制度标准,强化充电设施所有方、运营方以及物业管理方、用户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大舆论宣传。区经济信息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进行宣传,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电动汽车,引导各单位、居民等自用用户向供电等单位申请安装,促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此复函已经侯天伦主任审核,邓果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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