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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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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财办函202237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130号建议的复函

黄先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区级财政资金对村级集体经济后续投入扶持的建议》(第13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开州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及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坚持分工负责、积极参与、统筹推进;各镇乡(街道)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单位协同抓的工作体系。工作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区财政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自2019年起,连续5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扶持一定数量的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前全区已落实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4950万元,涉及99个村。

二是整合涉农项目。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山地高效特色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乡村基础设施等项目,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共同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初加工等经营活动用水、用电,执行农业用水、用电价格。强化用地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农村专项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发展。

四是落实税收优惠。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涉农经济活动,以及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是创新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抵押贷款业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担保费用按规定纳入财政补贴范围。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产业开发新的保险品种,防范化解生产经营风险。

近几年来,随着落实支农政策、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动了基层干部和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发挥了政府政策和资金的效用,引导了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总体不断发展壮大,尤其是财政资金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发挥了根本性的主导、撬动与扶持作用,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效果和影响。主要体现在:

一是发展了农村经营新机制。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福德等村创新了“四统四分五联”管理新机制,有效解决了统得不够、分得太散、小农户与大市场脱节等问题,构建了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农民三者之间的长效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了新时代“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二是创新了精准扶贫新模式。通过产业平台和股权纽带,全力打造“股份农民”这个核心,既让广大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公平地参与到发展集体经济实践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又有效解决了单家独户经营效率低下、农民增收难的问题。

三是调整了产业发展新结构。发挥特色优势,推行适度规模经营,形成特色瓜果、生态茶叶、道地中药材、康养旅游等“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不少集体经济薄弱村“脱胎换骨”,培育了一批种养、加工、民宿等农业企业和拳头产品,促进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促进了集体经济新发展。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内联成员、外引主体”作用,不少“空壳村”通过租赁、参股、联营等方式,拓展了增收渠道。同时,建立财政专项,通过配置股本金,消除一批集体经济“空壳村”。目前,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全部实现经营性收入,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85个、占比18.2%

五是构建了治理体系新格局。通过保底分红、劳务收入、资产收益、二次分配等方式,实现“联产联业”“联股联心”“共建共享”发展,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使农民群众从旁观者变成了参与者,初步构建“群众说了算、群众参与干、群众监督办”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此复函已经陈逢春局长审核,区委常委、区政府全伟常务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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