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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朱国平等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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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市监函〔202243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朱国平等代表

建议的复函

朱国平、廖秀锋、祁小兵、杨雯雯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以健康讲座的形式向老年人推销昂贵产品”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一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都非常重视老年消费市场的专项治理,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在抓。2019年机构改革后,职能整合,市场监管部门分设多个科室和基层所,不断加强对涉老等市场秩序的监管。区市场监管局机关设立了双反科,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对涉老等传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虚假宣传等反不正当竞争检查工作;成立了广告科,主要负责对涉老等虚假广告的监管工作:成立食品科、质量科等监管科室,承担涉老等保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成立执法支队,负责打击老年消费市场违法行为;今年5月成立了以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先林为组长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老年消费市场的监管,现对建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你们提出的“加大宣传力度,在重要节点和人流密集区域宣传;利用电视、报纸、媒体标语加强宣传;通过社区加大健康知识讲座力度,引导老年人科学养生;并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揭穿不良商家的骗局,提高老年人的防骗能力,增强防范意识,捂紧钱袋子,管好养老钱”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采取了三项措施加大宣传力度:

(一)在工作中开展宣传。我局印制预防老年消费陷阱宣传单50000份,编写提示宣传标语若干条,在工作中广泛开展老年消费防陷阱、防诈骗知识宣传。一是立足岗位开展宣传。我局一方面在各市场监管业务窗口发放印制的宣传单,另一方面在业务窗口、局机关及18个市场监管所门头和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防养老诈骗提示标语、宣传口号;二是深入市场开展宣传。我局执法人员走进超市、农贸市场、茶馆、足浴馆等老年消费者聚集地,散发传单,讲述案例,讲解法律法规和防范要领;三是发动商家开展宣传。我局发动辖区超市、餐馆等人流量较大的商家,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通过多途径的广泛宣传发动,让老年消费者深刻认识老年消费陷阱、养老诈骗的危害性,建立防范意识,掌握防范办法。

(二)通过载体广泛宣传。通过官方网站持续更新转载全国各省市关于保健品方面的报道51篇;通过华龙网、中国财经观察网报道开州区整治情况29篇;在开州电视台专题报告6次;通过大型宣传日活动,如“质量月”“3·15”等重要时间节点接受咨询达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在每年的离退休老干部会议或者每季度退休支部会议上作为必须宣传内容;每个科室承办的市场监管相关工作会议,都将保健品作为宣传内容;通过“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开展“现身说法”活动。在社区、酒店、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区域(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区各部门通过拉横幅、摆展台、走进乡镇“三干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186次,制作保健品科普宣传展板85块、张贴保健品理性消费宣传海报5200余份。

(三)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在小区门口、电梯楼道、宾馆大厅等地方公布“12315”“12331”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回应社会关切,建立了投诉举报快速受理、快速核实、快速处理工作机制,每年处理保健品投诉举报30件次以上。

二、关于你们提出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这些不良商家的监督巡查管理,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根据职能职责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抽检频次。我局针对性开展抽样检验,排查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所有抽检和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重点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加大对实体店、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重点抽检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功效成分及标志性成分、胶囊壳中的铬含量。特别是针对老年人青睐的保健食品我局更是加强了抽检。近年来,我局共抽检各类保健食品336批次,合格323批次,合格率为96.1%。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置:一是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流向,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问题产品并进行召回,责令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对召回、下架的问题产品及时依法处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场;涉及其他地区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控制措施。二是深入开展调查取证,查清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违法事实,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日常监管。我局对通过以健康讲座等形式向老年人推销昂贵产品等老年市场一贯严格监管。多年来持续紧抓直销、会销等日常监管,坚决打击非法传销。2022年也已陆续开展了多项专项监管行动。214日,我局下发《关于加强直销企业会议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辖区内组织召开的培训会、产品推介会、健康讲座等各类会议实施监管,重点对其“是否对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是否宣传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消毒用品、保洁用品、保健用品、普通器械、保健器材等具有治疗功效”等五项重点内容进行日常监管;46日,结合各位人大代表建议和”3·15”晚会反映的重点问题,我局下发《关于加强涉老年体验式会销,”3·15”重点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的通知》,对全区相关重点行业竞争行为(虚假宣传、仿冒混淆、违法促销等)做好重点监管,对老年消费群体,要加大其参与会销活动的正面宣传疏导工作,加强对其销售行为的风险研判,创新监管手段,深入了解行业内幕,提高工作靶向性和实效性;427日,我局下发《关于做好聚集式传销活动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掌握辖区内聚集式传销活动线索,围绕城乡接合部、城镇出租房屋、居民小区、校园周边等区域,通过入户摸排重点排查处置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聚集式传销;57日,我局下发《关于深入推进2022年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坚决取缔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513日,我局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防养老诈骗专题宣传;520日印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行为。524日,完成对双合店社区田园街一门市疑似推销保健品涉嫌欺骗行为的调查处理。

(三)加强执法联动。我局积极加强与公安、商务、经信委、文旅委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部门间执法协作和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紧盯会销顽疾,实施惩防并举。针对以会议营销实施保健品欺诈这一顽疾,着力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保持对会销“坑老”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非法营销保健品行为。一是要求提供宣传的场所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二是强化对会销场所的管控,明确会销场所所有者的责任和义务。三是强化对会销场所的全面检查和突击监督检查。近年来,我局召开会销从业人员行政指导、行政约谈25次,2家以会销方式进行销售的厂商退出本区市场,3家会销市场主体主动关门,18家会销市场主体更改营销模式和宣传资料。

(四)重拳惩治违法。一是从严查办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案件。依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通过摸底排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媒体广告等,主动收集违法线索,对未经许可从事保健品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声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全链条打击,一律从严处罚,严格依法处罚到人。近年来,我局对12家涉嫌会销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没款57.66万元。其中查处徐某虚假宣传案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选为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典型案例。二是对无照经营保健食品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未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和责任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503号令)的规定予以处理;对销售假冒伪劣和“三无”保健食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对违法违规线索,采取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是有效控制涉案保健品。对涉案保健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监督企业召回涉案保健品,暂停销售,依法处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对通过互联网销售涉案保健品的,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交由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责成第三方平台停止发布涉案食品销售信息,加强网络巡查,发现涉案保健品及时采取措施。

(五)执法案例。20201117日,本局执法人员在临江镇复元新居执法检查发现桂某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会议营销方式推销异龙康蛇王酒。桂某在会议促销活动中向参加会议的中老年人发放宣传单,播放U盘音视频文件、PPT等宣传片,适时插入讲解,并邀请参加人员免费品尝异龙康蛇王酒,还向参加完会议的中老年人发放面条、胶盆等礼品,对购买异龙康蛇王酒的中老年人还赠送一定数量的同类产品。桂某在对其销售的异龙康蛇王酒产品的宣传过程中,宣传该产品对高血压、风湿、类风湿、胃肠道等疾病有治疗的作用。在调查过程中,桂某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其宣传商品对各类疾病有治疗作用。桂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桂某将普通食品宣传为具有治疗作用的特殊商品,其主要受众也多为老年人,对消费者的生命及财产均造成了影响。20201130日,我局对桂某涉嫌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2021224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桂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2133日,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我局对桂某立案调查及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了对外公示。

三、下一步工作

老年消费市场一直是我局关心的重点,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强化“以健康讲座形式向老年人推销昂贵产品”行为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将通过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农村等方式,开展健康养老讲座、养老知识进老年大学等方式,一对一、点对点开展宣传,增加宣传的针对性,提高老年群体的防范意识。同时,拓宽宣传途径,定期发布老年消费提示,发布消费警示和典型案例,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增强宣传的效果,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二是加大线索排查。建立定期线索排查机制,继续深挖养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加大排查“以好充次”“价高质低”“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问题线索,持续治理涉老“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充分利用情报中心的信息收集、情报研判和大数据分析功能,对开州内的重点经营户建立动态的风险隐患台账,对2020年度以来的保健品等涉老领域的投诉举报情况、案件办理情况、日常监管情况、监测搜索情况开展大起底大排查,依法打击坑老骗老行为。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涉老”的火疗馆、理疗馆、按摩馆、养生馆、服务中心等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对投诉举报多、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等重点经营户要及时进行行政约谈和告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针对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涉老”乱象突出的重点经营主体和场所,集中执法力量开展重点攻坚,坚决查处老年消费市场的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此复函已经王先林局长审核,邓果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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