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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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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建函〔2022222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

复函

段红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议案》(第3号)收悉。经与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城区的住宅小区数量不断增多, 广大群众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区住房城乡建委严格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针对提案中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一、建立上下联动的物业管理机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区物业管理协会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齐抓共管工作推进到位,责任考核到位,促进辖区内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提高。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合同的情况,实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诚信平台制度,防止随意撤场。严格要求物业公司公示人员信息、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按年度对物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每个月我们会不定期进入物管小区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公示内容情况,截至20225月,已对15个物管小区进行安全检查,涉及物业服务企业10个;下发信息公示、消防安全、物业安全整改通知书12份。

二、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推进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州民发〔2020〕112号),通过建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联席会议、完善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成立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探索老旧小区居民自管物业试点等方面,指导各街道积极推进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工作,抓好社区物业管理中心的试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将业主委员会建设纳入社区组织监督指导中,不断加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行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决定的重大事项、物业费收支情况、维修基金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等公示或报告制度,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深入宣传《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对小区环境的重要性,使物业企业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围内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推动整个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物业服务企业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专项检查制度,通过一系列的检查评比,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强化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将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行为及业主的投诉查处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物业企业进行整顿规范,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积极推行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打分,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品质。

五、加强物业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学习培训,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服务技能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截至5月,已召开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物业安全专项会议共计6次。

六、深化监管考核,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由区直部门统筹协调、镇乡街道具体实施、社区及业主参与评分的物业企业监督考核制度,常态化、动态化跟踪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信用水平,建立黑名单退出机制,不断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水平。

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周富康主任审核,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廖雪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联系人:张舟;联系电话:8550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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