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开州财农发〔2021〕102号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71号)以及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现将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五批财政涉农资金)159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重庆市开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开州财农发〔2021〕97号),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规范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完成审定的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上级约束性、指导性任务,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动脱贫人口持续受益。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资金,要及时制发项目计划,并经开州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入库审查后向社会公开公示。
附件: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
五批财政涉农资金)资金安排明细表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1年9月6日
回到顶部